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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印发了《云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云民发 〔2025 〕12号),明确了我市2025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城镇895元/人·月,农村716元/人·月;低保补差水平为:城镇715元/人·月,农村394元/人·月。截至2025年6月,全市共有低保对象25053户60066名,2025年1-6月共发放低保金16856.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