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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普法 | 莫把林地当“良田”,多人毁林种植菠萝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5-08-05 09:34:44 文档来源:广东林业微信公众号 查看次数:- 【字体:

基本案情


    王某,因非法开垦林地面积约4300平方米(折合6.5亩)种植菠萝,造成林地毁坏,且未按照责令要求改正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执法部门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恢复毁坏林地植被及林业生产条件,并处罚款人民币48万元。

    高某,因非法开垦林地面积1100平方米(折合1.7亩)种植菠萝,造成林地毁坏,且未按照责令要求改正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执法部门依法对高某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恢复毁坏林地植被及林业生产条件,并处罚款人民币3.7万元。

    高某,因非法开垦林地面积760平方米(折合1.1亩)种植菠萝,造成林地毁坏,且未按照责令要求改正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执法部门依法对高某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恢复毁坏林地植被及林业生产条件,并处罚款人民币2.6万元。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第三款:“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森林、林木、林地”。未经审核批准开垦林地种植菠萝等农业经济作物属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菠萝根系浅,固土护坡能力弱,在山地、林地范围内大面积种植极易引发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林地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对于开垦林地的处罚措施,既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等行政命令,又涉及经济罚款等经济制裁手段,体现了法律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和对生态修复的重视。


典型意义

    擅自毁林开垦的行为直接破坏了林木的生长环境,可能导致水土流失和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禁止毁林种植菠萝不仅关乎人民生态福祉,更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

    粤林君提醒广大群众,切勿非法破坏林地、林木、植被,切勿非法开垦林地种植菠萝以及其他农作物。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抵制毁林开垦等非法行为,共同守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为绿美中山生态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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