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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广东省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
发布时间:2024-10-08 09:13:17 文档来源:广东林业微信公众号、广东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 查看次数:- 【字体: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广东省森林特别防护期。

    《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我省实行全年森林防火,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野炊、烧烤、烧蜂、熏蛇鼠;禁止烧山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烧田基草、果园草等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因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经当地政府批准,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失火。


国庆假期

外出旅游、登山徒步活动增多

小编提醒广大市民

文明出行游玩

共守绿水青山

森林防火更不可疏忽

如何防范森林火灾?

违反禁火令有哪些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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