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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及其分支机构:
现将《云浮市林业局财务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和财务审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浮市林业局 2022年4月1日
云浮市林业局财务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和财务审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加强党内监督,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本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云浮市林业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安排,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财务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和财务审计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专项检查和审计是以重点解决本单位、本系统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问题为目的,抓好财务管理的核心风险点,对林业系统财务管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审计,是局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一个重要方式和手段。专项检查和审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旨在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促进整改、执纪问责。
二、检查和审计范围
对直属单位及其分支机构开展财务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和财务审计工作,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
1. 财务管理制度制订及执行情况;
2. 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3. 大额资金、“三公”经费、车辆运行费、日用管理费用开支等使用报销审批程序情况;
4. 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情况;
5. 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关财经纪律情况。
从上述方面展开,深入细致审查各单位项目资金使用、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电话费报销、大额资金支出等各项财务情况,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化和专项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合法合规,进一步提高监督管理效能。
三、时间安排
财务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开展2次(半年1次),财务审计1次(推广开展第三方审计)。财务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可结合财务审计一并进行,具体时间由检查组人员确定。检查方式主要采取听汇报、查阅台账等。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成立市林业局财务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和财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余潮兴(党组书记)
副组长:邱志明(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慧江(党组成员、副局长)
覃建新(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金源(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黎星同(四级调研员)
组 员:梁志驹(办公室主任)
叶志娟(规划财务科科长)
吴灿枝(局人事科科长、机关纪委委员)
黎智光(生态保护修复科科长)
邱瑞河(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
邓卓喜(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科长)
赵 嫚(改革和产业发展科科长)
罗剑梅(党委专职副书记)
邓思敏(规划财务科工作人员)
卢广超(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总站副主任、机关纪委委员)
彭雄俊(林科中心高级工程师)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检查工作组:
第一组负责检查总站、腰古木材检查站、大云雾林场
组 长:邱志明(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吴灿枝、邓思敏
第二组负责检查水台林场、同乐林场
组 长:黄慧江(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罗剑梅、彭雄俊
第三组负责检查林科中心、飞马林场、龙埇林场
组 长:黎星同(四级调研员)
成 员:叶志娟、卢广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负责。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财务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和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检查人员要明确职责任务,建好台账,将结果通过报告的形式反馈给被查单位。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检查人员要按照方案,周密部署,明确重点,细化内容。要深入基层,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于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局党组,检查组要形成总体报告报局党组,对在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各单位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落实。
(三)遵守纪律,廉洁自律。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督查职责,主动高效服务;不干预有关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增加有关单位负担;不得“索、拿、卡、要、吃、请”,务必自觉维护干部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