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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云林罚决字〔2023〕第01号、第02号)
发布时间:2023-05-26 15:16:00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 【字体:

云浮市林业局行政处罚公示表


企业

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处罚决定书

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

种类

罚款

金额

(万元)

没收

金额

(万元)

处罚内容

处罚机关

处罚决定日期

云浮市合和石业有限公司花地石场

91445303MA4UKG362D

云林罚决字〔2023〕第01号

毁坏林地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处罚款

56.8416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在2023年9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恢复植被费用为5921㎡×20元/㎡=118420元;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费用为5921㎡×28元/㎡=165788元,合计284208元)二倍的罚款人民币伍拾陆万捌仟肆佰壹拾陆圆整(¥568416.00)。

云浮市

林业局

2023年5月25日

新兴县祥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91445321MA51E6W119

云林罚决字〔2023〕第02号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处罚款

3.556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在2023年12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恢复植被费用为1270㎡×10元/㎡=12700元;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费用为1270㎡×18元/㎡=22860元,合计35560元)一倍的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伍佰陆拾圆整(¥35560.00)

云浮市

林业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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