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林业局"网站 是否继续?

当前位置:首页 > 云浮市林业局 > 专题专栏 > 创建工作
云浮市林业局禁止野生动物销售整治、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17-08-15 18:32:47 文档来源:云浮市林业局 查看次数:- 【字体:
    

      为深入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营造绿化美化整洁的休闲活动场所,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云浮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责任分工的通知》(云府办〔201079号)和市创卫办《关于报送创国卫项目建设,行业整治、整改、规范管理行动方案的通知》(云创卫办201310号)的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及创卫任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全民健康意识,完善创卫基础设施,强化创卫管理,进一步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为云浮“跨越赶超,科学崛起”创造优良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形成人人参与、共同创建的浓厚氛围,建立健全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通过对全市禁止野生动物销售的整治、整改行动,使全市范围的野生动物得到有效保护,为我市能在2013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而努力工作

三、整治、整改范围和职责

在全市范围内整治野生动物市场、非法经营加工野生动物的酒楼食肆,清查野生动物养殖场,端掉贩卖窝点,严厉查处非法捕杀、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林业局综合执法科、林政科、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协调、组织、落实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野生动物整治、整改、规范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林业局、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禁止销售野生动物整治、整改、规范管理工作。

四、整治、整改任务

(一)加强检查,预防为主。我局与云城区林业局对城区范围内的市场、酒店、野生动物养殖场等地方实行联合检查、整治;其他各县(市、区)林业局、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本辖区范围的市场、酒店、野生动物养殖场等地方落实检查和治理工作,我局适时督查落实情况。

(二)加强执法,有效打击。加强执法力度,坚持依法打击,确保全市范围内的市场、酒店等场所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行为。认真办理群众投诉案件,依法行政,使群众对全市野生动物管理满意率≥90%。

(三)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积极与市工商局、市畜牧水产渔业局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实现齐抓共管。

(四)明确方式,落实时间。坚持常态检查与联合执法大行动相结合的方式。自20131月至10月要求在每季度或在重大节假日前进行执法检查和整治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野生动物整治、整改工作领的领导,成立以市林业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局综合执法科、林政科、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云浮市林业局禁止销售野生动物整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禁止销售野生动物整治、整改工作的组织、统筹、协调等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强化宣传措施,调动一切资源,确保全市禁止销售野生动物整治、整改工作宣传到位。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其重大意义,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爱护野生动物的氛围。

(三)强化管理,依法行政。将宣传教育和严厉打击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从组织上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各责任科室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研究部署,推进各项工作。

(四)建立机制,加强监管。建立和完善禁止销售野生动物整治、整改工作的长效监管机制,分管领导要加强监督,常抓不懈,市局各责任科室、各县(市、区)林业局对职能范围内工作要积极主动落实,努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确保全市禁止销售野生动物整治、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云浮市林业局

                                      2013129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分享到:
相关文章
  • 2024-11-15云浮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扎实推进乡村绿化工作 持续擦亮云浮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 卢荣春主持会议
  • 2024-10-25云硫矿业--生态修复换新颜 绿色发展谋新篇
  • 2024-01-08云浮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倡议书
  • 2023-11-19云浮启动第三十三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
  • 2023-11-10云浮举办森林城市及绿美云浮生态建设主题宣传活动
  • 版权所有(c) 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   
    维护:云浮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766-8830416   单位地址:云浮市云城区锦秀路26号   
    ICP备案: 粤ICP备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 4453000050    公安备案: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