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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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活动及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规范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以下简称“市风险补偿金”)的运作,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4〕8号)等文件精神,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分行、市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云浮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24年12月,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联合出台了《广东省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管理办法(试行)》,构建部门协同、省市联动的科技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新机制。为了规范市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的运作,联动省科技厅开展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活动及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参照《广东省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依据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4〕8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三十条,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为总则,共3条,明确了制定依据、市风险补偿金的定义、合作银行与科技信贷的界定,以及管理使用的四项基本原则。
第二章为管理职责与分工,共6条,清晰划分了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浮监管分局、市级受托管理机构以及合作银行各自的具体职责,构建了多部门协同、各司其职的管理体系。
第三章为支持方式及范围,共6条,明确采取“政银”联动方式建立项目库管理,重点支持未由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的“普惠科技贷”项目。同时,还明确了支持对象、支持贷款类型以及额度限制等规定。
第四章为补偿条件及标准,共3条,明确合作银行可获得市风险补偿金补偿的条件以及相关补偿标准。
第五章为工作程序,共9条,对照省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管理流程标准,系统规定了从确定合作机构、贷款发放入库、信息报送、贷后管理、风险补偿申请与拨付,到资金清算与不良贷款核销的全流程操作规范。同时,也明确了监督与责任机制。
第六章为附则,共3条,明确了办法解释权和实施日期。
四、主要特点
《办法》主要有以下4个特点:
(一)强化省市联动。严格对标省级管理办法,在支持范围、补偿条件、工作程序上与省政策衔接,形成合力,争取省级资金配套支持。
(二)聚焦普惠精准。重点支持面更广的“普惠科技贷”,精准滴灌科技型中小企业,并利用“粤科企”评价体系对企业创新能力进行评价,确保资源投向优质科技创新主体。
(三)突出风险防控。结合本市实际,设定单户贷款额度上限、不良贷款率预警暂停线等,并要求银行积极追偿、按比例返还已收回资金,形成“激励相容、风险可控”的闭环管理机制。
(四)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建立风险分担机制,鼓励银行“敢贷”;通过简化流程,推动银行“愿贷”、“易贷”,切实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门槛和成本,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相关链接:云浮市科学技术局云浮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浮监管分局关于印发《云浮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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