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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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浮市实施现代农业产业集群人才振兴计划项目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云委人才〔2024〕1号)和《云浮市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创新创业人才项目遴选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详见附件3)文件精神,为全面提升人才支撑现代农业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辐射带动效应,现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云浮市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创新创业团队项目以“人才引进+科研(创业)”的方式组织申报和遴选,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
二、申报对象
(一)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且无重大违法行为和科研诚信失信记录的市内现代农业领域企业和科研机构。
(二)创新创业团队(以下简称“团队”)为来自市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且在2025年1月1日后成功引进或意向引进的人才组合。申报时为意向引进的,申报单位须与团队成员签订引进意向书,须承诺项目立项后3个月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三)我市企业在市外建立研发机构、孵化器、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等独立法人性质载体,其科研成果在云浮市内转化的,该载体成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团队兼职成员申报。
(四)限制条件。尚在支持期内的国家、省、市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得申报。
三、申报条件
团队应围绕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创新技术产业化发展需求,精准匹配申报单位的技术需求,有效解决行业技术难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成熟度较高的科研成果,项目实施期内能在我市实现转化应用,与申报单位在技术、应用、产业化等环节形成高度关联性。具体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团队构成。团队由同时引进的1名负责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原则上不超过6名。全部成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年龄要求。团队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如团队成员在现代农业领域具有高水平学术造诣或国内外显著学术影响力,可不受年龄限制。
3.专业及履历要求。团队组成应具备与现代农业领域相关的合理专业结构,至少1名成员引进前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工作且已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级及以上技术管理职务累计满2年,在现代农业领域有高水平科研成果和较好的成果转化业绩。团队成员引进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优先推荐。
4.技术水平。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具备行业领先水平,技术成熟度高并已进入产业化应用阶段,在技术、应用、产业化等环节具有关联性,具备达到创新创业目标的完整创新链。
5.工作时间要求。团队成员要求在项目实施期内持续在申报单位工作,协同完成技术研究或成果转化应用,其中不少于1名成员需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其他成员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30天。
6.申报单位条件。申报单位经营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完善,具备我市现代农业产业研究实践基础,或在攻关的技术方向上拥有国内领先技术成果,具备创新创业的基础设施和条件,为团队从事的项目配足科研资金,提供相关研发设备,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为团队成员提供良好的生活保障;如申报单位是企业的,上年度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应不低于2%,若上年度研发费用超过1000万元,可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二)其他条件
1.团队全部成员须在2025年1月1日后引进,全职成员以劳动合同、人事工资证明、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等为准;兼职成员以合作协议、薪酬(补贴)证明、纳税证明、差旅证明或来云浮工作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工作函等为准。
2.团队成员属关联单位派出的,派驻期间的研究成果归属申报单位,且在云浮落地转化应用。
四、项目绩效要求
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人才支撑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项目实施期内完成发明、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专利申请3项及以上,制定技术标准2项及以上,项目研发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服务等成果带动新增产值(收入)2000万元以上,新增利税200万元以上,为本地引进或培养高水平人才3名以上,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2场次以上。
五、支持方式及强度
(一)项目通过形式审查、现场考察、专家评审等环节,择优遴选产生。2026年全市拟支持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创新创业团队项目不超过3项,采取一次性事前资助150万元/项的方式予以支持。对符合《实施细则》规定,引进掌握现代农业产业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高精尖创新创业团队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特殊支持。
(二)项目资金60%用于科研经费,参照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项目资金40%采取“包干制”方式分配给团队自主使用。
(三)团队成员同时符合本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市财政配套或承担的资金),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特别规定除外。
六、申报方式、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材料申报的方式。
(二)填写《云浮市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见附件1)。
(三)附件材料要求如下(外文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1.团队成员身份、最高学历学位(海外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相关工作经历及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
2.主要成果材料,如:知识产权专利、新产品批文、成果评价报告、成果登记证书、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科技奖励或荣誉证书、代表性论文论著(只需提供封面、目录和摘要页面)等;
3.申报单位与各团队成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或意向聘用合同、合作协议(合同或协议需明确团队成员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每年在申报单位的累计工作时间);
4.已全职引进人员需提供在岗证明(工资、社保、纳税证明等),尚未签订聘用合同的,需承诺项目立项3个月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5.反映上年度研发费用的审计报告。
七、申报和推荐时限
(一)申报时限
申报单位将申报书连同相关附件材料签章后(一式5份)于4月24日前提交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市直申报单位于4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市科技局。
(二)推荐时限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择优推荐,于4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连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提交市科技局成果专家科,逾期不予受理。
八、其他要求
(一)项目实施期间,项目承担单位需在每年1月10日前向属地科技主管部门提交上年度工作情况报告,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提交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将采取书面材料审核或实地核查等方式开展年度考核评估,对考评不及格的通报整改。
(二)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须加强监督管理,发现项目承担单位或团队成员有重大事项变更需及时向市科技局书面报告,市科技局将对团队成员的工作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
(三)项目资金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严禁虚报、冒领、贪污、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撤销项目立项并不予资助,如已下达资金的将全额追回,并通报有关部门;存在违反科研诚信行为的,将其列入严重失信记录名单实施联合惩戒,5年内不得申请相关人才项目资助,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附件1:云浮市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doc
附件2:2026年云浮市现代农业集群创新创业团队申报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3:云浮市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创新创业人才项目遴选实施细则.pdf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8日
(联系人:阮锦丽、陈键骞,联系电话:892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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