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
——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主管部门,各工业园区管理机构: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5〕16号)要求,为做好2025-2026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等工作,现就我市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条件
2025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包括:对主平台予以融资奖励、对主平台标准厂房建设予以奖励2个方向。2026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包括: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1个方向(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
主平台予以融资奖励、主平台标准厂房建设予以奖励2个方向由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入库。支持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根据职责分工各自组织申报入库,其中,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主平台(包括:西江产业园区片区、云安产业园区片区、罗定产业园区片区、新兴产业园区片区)、省产业园区内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项目申报入库;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项目申报入库;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项目申报入库。
二、申报工作程序
(一)组织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项目申报指导,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企业对照申报工作指引(附件1)要求对应填写申报资料,装订成册(项目申报所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将纸质版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刻录光盘),纸质版一式六份及光盘一并报至属地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汇总审查。此外,各申报企业还须于2025年7月1日前通过“数字工信”(工信)平台或“粤财扶助”(科技、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填报,并确保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一致。
(二)园区管理机构推荐。
主平台园区开发公司、主平台各片区所在地园区开发公司及项目申报企业根据项目所在地,按照要求将申报材料报属地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由属地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审核后在企业提交的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申报表中加盖公章予以推荐,分别对应报属地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主管部门审查〔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自行审查〕。其中,“支持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项目须属地工业园区管理机构重点核查并出具项目(企业)是否在园区范围、建成投产时间、产业转移说明一并报送。
(三)主管部门审核。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主管部门对各工业园区管理机构三个方向申报项目推荐材料进行审核〔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自行审查〕,在企业提交的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申报表、项目绩效目标表中出具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7月2日前将企业入库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六份,附电子版<刻录光盘>)、项目汇总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汇总行文分别上报对应市级主管部门审核。
(四)项目评审入库及公示。
为确保入库项目质量,市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主管部门受理申报材料后,按要求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审议、在局网站进行公示、市政府审定后形成项目入库和优先排序结论分别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产业有序转移资金申报入库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认真做好项目材料审核工作,对入库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和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负责。
(二)省级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实行总额控制,择优遴选项目予以支持。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三)省、市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主管部门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如认为本项目入库通知涉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可一并向市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主管部门反馈。
附件1:云浮市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指引.zip
附件2:项目汇总表、绩效目标表(工信、科技、商务主管部门分别填报).zip
附件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pdf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 云浮市商务局
2025年6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李隆,0766-8822552;市科技局黄子源,0766-8923930;市商务局杨丹萍,0766-8833517)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