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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云浮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和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 时间:2022-03-11 20:29:13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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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二次全会关于紧扣“创新链”打造科创特色品牌的目标要求,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建设,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根据云浮市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办法、云浮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云浮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云浮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和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由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经审核、推荐、评审等程序后择优认定(建设)。申报单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云浮市科学技术局网上服务窗口对应服务事项在线申办(http://www.gdzwfw.gov.cn/或http://xm.gdstc.gd.gov.cn/yf/login/)。

    二、申报流程

    (一)注册

    点击在线申办后将跳转到云浮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简称市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该系统与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帐号通用,原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用户不用再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可在市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帐户注册后生成单位管理员帐号,可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财务管理员开设用户帐号。项目申报人和财务管理员获得帐号和密码个人信息后即可申报。

    (二)申报

    项目申报人在线填报申请书及上传相关材料(具体填报路径为:项目申报→填写申报书→新增项目申请→对应选择“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等专题),经财务管理员、单位管理员审核上报到所属科技管理部门。

申报单位管理员应对项目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不符合申报要求和本单位实际的,应作退回修改或不予提交处理。

    (三)审核推荐

    采取属地管理的原则审核推荐。申报项目必须通过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市直单位直接提交到市科技局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和指南要求,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申报单位财务状况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查,择优推荐。

  三、申报要求

  (一)所申报的科创平台须符合《2022年度云浮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和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的要求,网上须上传提交以下材料:

    1.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反映研发经费投入)。

    2.研发仪器设备原值证明材料(购置发票或专审报告)。

    3.研发活动证明材料(企业自选立项课题证明材料提供项目立项报告、中期检查报告或结题验收报告等)。

    4.产学研合作证明材料(已开展实施的产学研合作协议或产出研究成果证明)。

    (二)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夸大与自身实力不符的技术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指标,并提供真实性承诺函。

    (三)申报人和申报单位信用记录良好,无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四、其他要求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17:00,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17:00,市直单位直接提交到市科技局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一)项目申报问题咨询。产学研结合与基础研究科,陈瑞,8921613。

    (二)网上申报系统问题咨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曾美娟,8921020。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云浮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和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

    附件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格式)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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