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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陈皓辉等5人存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的情形,本机关依法撤销其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行政许可并已制作《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当事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决定书》(领取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建设南路18号,联系电话:0766-8923299),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撤销决定,当事人可在领取《决定书》之日起或本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向云浮市司法局(云浮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受理地点: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113号云浮市司法局,电话:0766-8330028)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领取《决定书》之日起或本公告期满后六个月内直接向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撤销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撤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行政许可决定书公告送达名单.xlsx
云浮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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