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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突出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3-14 09:38:22

    根据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题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突出集体和突出个人通报表扬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拟推荐盘大铭同志参评2023年度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突出个人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3月20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3月20日前,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单位:云浮市交通运输局

    通讯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大塱1号

    电话:0766-8926004

云浮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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