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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的通知》(粤交〔2022〕1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2021〕20号)和《云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云浮市在建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云交基〔2022〕19号)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度云浮市在建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从业单位开展了信用评价工作,经审定,现将综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被公示的从业单位如对本单位综合评价结果有异议,请于2022年11月16日17: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直接向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书面申诉意见主要内容应包括申诉事项、理由、依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书面申诉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当面递交,其中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并附其近半年以来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二代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当面递交时验原件)。书面申诉材料必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对于邮寄或不按规定递交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今后我市信用评价结果以云浮市交通公众网作为公示公告平台,如果改变,另行通知。
受理机构: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科;
地址:云浮市市区大塱一号。
受理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电话:0766-8926092。
云浮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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