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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充分挖掘我市上市企业资源,进一步完善上市后备企业管理机制,我市于12月28日印发实施《云浮市上市后备企业培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对上市后备企业加强指导和服务,推动更多的优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该办法的主要亮点在于“三个加强”:一是加强梯队管理。坚持企业自愿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市场主导与政策扶持相结合的总体原则,筛选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入库培育,按照“培育一批、股改一批、挂牌一批、上市一批”的基本思路,对后备库企业实施梯队式、动态化管理。二是加强政府服务。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对企业上市的引导作用,加强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一企一策”工作台账进行分类指导,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上市辅导服务,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开通政府服务绿色通道,力求缩短企业上市时间和降低企业上市成本。三是加强要素配置。入库培育的企业可享受本市补助奖励、咨询培训、投融资对接、中介机构服务导入等服务;重点项目有关优先、优惠待遇;用地、供水、供电、供气等资源性保障;及依法依规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和人才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