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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2-24 11:33:05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字体:

    一、制定目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省市关于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等文件要求,为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和改善民生的作用,现制定《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内容解读

    (一)《通知》中租房提取条件是什么?

    答:缴存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通知》中多子女家庭是指?

    答:是指当前家庭生育或合法收养两个或三个子女的家庭;有离异婚史的,以抚养权核计二孩、三孩。上述子女为现有子女数,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

    多子女家庭申请应提供有关材料:多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户口簿、收养登记证、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有离异婚史的需提供离婚协议(无离婚协议的提供法院终审判决或调解文书)以核计抚养权。

    (三)《通知》中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是指?

    答:根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府办〔2023〕4号)等文件精神,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是指持有《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或《支出型困难家庭证》的家庭,申请时应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或《支出型困难家庭证》。

    (四)《通知》中新市民、青年人是指哪些群体?

    答: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和《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通知》中新市民、青年人的对象为:在申请办理租房提取手续时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三年的新市民,以及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青年人,办理时分别以户口簿或身份证核定。

    (五)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每年还贷委托提取业务的是否可以把周期修改为3个月或6个月?

     答:可以。缴存职工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市住房公积金任意办事窗口进行修改,或在“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上申请办理,办理方式为:进入“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菜单,选择“提取业务”的“约定还贷提取协议变更”,按提示信息修改还款协议周期即可。

    三、政策咨询热线

    市中心:8825695

     云安管理部:8298908

     新兴管理部:2892611

    罗定管理部:3768372

    郁南管理部:7332323


正文链接: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相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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