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茂名、阳江、云浮、肇庆等五市管理中心
建立住房公积金合作交流机制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交流合作,共同推进粤西地区住房公积金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6月5日,湛江、茂名、阳江、云浮、肇庆五市管理中心主任齐聚湛江,召开专题座谈会就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经验交流,并共同签订了《住房公积金业务合作交流协议》;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张平处长到会指导工作。
五市中心签订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合作交流协议》明确,要构建共同打击骗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互认互通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规范以及人员培训交流等合作机制,推动粤西地区住房公积金政策业务协同优化发展,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保障缴存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上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座谈会上,张平处长对粤西地区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湛江、茂名、阳江、云浮、肇庆等五市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电视电话会议以及陈政高部长、王芃厅长重要讲话精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扎实、方法创新、成效显著;同时,深入分析了广东省以及粤西地区住房公积金发展的新形势,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要一手抓“缴存扩面头等大事”,一手抓“减少结余资金,提高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二是要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加强与人社、财政等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提高业务管控和服务工作水平;四是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使之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