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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公安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云浮市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省委“1310”具体部署,围绕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攻坚发力,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部署要求,推动法治公安建设提档升级,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浮、法治云浮贡献力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夯实公安法治根基。一是推进执法机制改革。制定了《云浮市公安局深入推进执法责任体系改革实施意见》,明确32条具体改革举措,全面厘清公安机关执法责任,推动各类执法事项定标、定责、定岗,构建责任明确、权责统一、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公安执法责任体系。二是优化执法监督。加快健全“统一领导、法制牵头、警种主责、协同联动”的执法大监督格局,推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运转,强化法制部门牵头统筹、监督执纪部门牵头问责、警种部门牵头明晰执法办案活动权责的运转机制。年内共组织召开市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3次,印发《云浮公安执法监督信息》4期,及时通报执法问题,督促整改,切实规范执法办案,形成敢于监督、严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执法大监督格局。三是升级执法“主航道”,全面运行新执法办案系统,融合大数据,有效提升执法效能;设置警情分流不及时、受立案不及时等执法风险自动预警功能,有效及时化解执法风险。对全市公安机关受立案、办案期限、伤情鉴定、警情分流等执法数据实时统计分析,实现执法风险“第一时间发现预测、第一时间分析研判、第一时间处置化解”。四是常态化开展执法突出问题防范治理,加强执法质量考评,强化法治审核,实现对执法办案全量管理、全风险覆盖、全流程监督,推动执法质量提升。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突出民意引领,深化便民利企服务。设立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厅,169项事项已全部进驻,其中49项进驻综合受理窗口办理,并梳理汇总49项事项办事指南到综合受理窗口,进一步规范业务办理流程。行政许可事项61项,减时间(时限压减率)为95.89%;减跑动(平均跑动次数)为0次;高频事项52项,减时间(时限压减率)为95.41%,减跑动(平均跑动次数)为0次,已全部按要求提质至最优状态。二是落实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云浮市公安局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组织联合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应急、住建、消防、气象等部门联合抽查企业8家,已提前完成全年随机抽查工作任务,同时配合应急等部门开展工作8次。三是大力推动车管措施落地。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等渠道,结合我市机动车登记服务前置优势,实行交管业务24小时网上受理,全面铺开“快捷办”“一证办”“一窗办”“异地办”“简化办”等“一站式”服务。积极落实公安交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10项便利措施、“澳港车北上”、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送考下乡等便民利民举措,创新实行警邮合作,线上开通23项车驾管便民业务,多元化提升业务办理效率,扎实推进公安车驾管业务“放管服”改革。今年以来,累计授权全市4S店机动车登记服务站119家,城区摩托车驾照“送考下乡”5000余人;共办理“一证通办”车辆注册登记59156宗,“异地办”车辆变更登记5086宗,二手车交易“简化办“转让登记42548宗。

  (三)落实依法行政举措,规范权力运行。一是依法履职,落实行政复议诉讼。加强复议应诉等案件办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2宗,办理行政应诉案件52宗,持续加强民警复议应诉能力,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执法公信力。二是创新机制,推出执法办案新举措。交警部门积极创新执法方式,按照“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对我市行政执法中涉治安类5项、交通管理类7项、科信类3项符合法定适用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2023年,我市共实施减免责案件约30万件次,均为交通管理类案件。

  (四)健全完善执法制度,构建完备实用规范体系。一是编制《云浮市公安系统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汇编》,系统梳理涉及我市公安机关行政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126部,汇编成册,做好编、学、讲、用的工作,为基层执法办案提供精准依据。二是加强执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动态管理,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梳理汇总拟废止文件的制发背景、废止依据、社会风险以及承接措施等,废止规范性文件2份,确保执法规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五)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强化权力外部监督制约。一是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认真办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今年以来,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17项,其中人大建议7项、政协提案10项,全部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二是依法依规推进法定主动公开。依托云浮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发布我局执法权责清单,推进政策文件精准公开,今年以来,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3043份。关注民意,推进重要民生信息公开。针对网民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运用“平安云浮”新媒体平台,发布“专项打击、安保维稳、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民生信息,畅通平安厅信箱、12389、110等渠道,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好民生实事。

  (六)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安宁稳定。一是加强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基层治理“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和社会治安清查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全力推进禁毒攻坚行动,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大局。二是加强社会面立体防控。加强社会治安巡防管控,完善优化“1、3、5”分钟快反机制建设,全市每天投入不少于500人的警力开展街面巡逻防控工作,切实提高街面见警率、管事率和震慑力。发动群防群治,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逐步形成。

  (七)深入法治宣传培训,稳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落实普法责任,提升法治宣传实效。印发2023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坚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细化普法任务,压实普法责任,坚持多措并举,推动普法遍及更多群众。举办系列宣传教育活动159场,广泛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反恐防恐、毒品防范、网络安全、交通安全、校园安全、户籍管理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社会治理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落实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遴选929名民警代表履行“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实现全市中小学校(区)普法100%全覆盖。二是推进实战练兵,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全面推行“精准滴灌”清单式培训机制,通过“法治大讲堂”“法治练兵场”“同堂培训”等形式,开展各项练兵培训132场,全年受训民警达8000余人次。

  (八)狠抓风险防范化解,主动多元调处矛盾纠纷。一是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滚动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立足源头化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全市公安机关共调解治安案件1285宗。二是坚持法治思维,有力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依法规范信访工作,严格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加强信访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法按政策处理群众信访诉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信访事项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高站位落实政治责任,带头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带头落实政治责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统筹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公安工作各方面。带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第一议题学习40次,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市局党委会、专题党课等形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党的二十大报告等重要文件精神。

  (二)奋力推动法治公安建设,谱写公安事业发展新篇章。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公安建设,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统筹推进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公安建设,形成重点工作指标体系,将法治公安建设目标化、清单化,紧盯工作进度,对法治公安建设等相关文件作出指示批示23份,专题研究法治公安建设工作7次,在全市公安工作调度会议、全市公安工作会议上多次强调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从实从细推动我市公安执法质量提升。

  (三)高标准履行使命职责,科学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市局主要负责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未办结的交通类、伤害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等专项行动亲自挂帅,研究部署专项行动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以高标准的执法要求,推动高质量的执法办案,确保案结事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今年以来,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使命、新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治意识有待增强。一是执法思想还不够端正。未能真正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念,少数民警执法办案能力不高,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执法认识还不够到位。部分民警未能适应当前法治公安建设各项要求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等形势要求,应对执法问题和隐患思路老旧、方法单一。

  (二)执法制度有待完善。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法律法规的不断修订修正,部分指导公安执法的文件规范已落后,跟不上执法办案的新要求,执法制度需加快更新完善,以更好地服务实战实用。

  (三)执法监督有待加强。全市公安机关不同程度存在执法保障不足,基层单位法制员发挥作用不明显,纪检、督察、审计、信访等部门的监督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执法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公检法执法办案数据共享的建设仍显滞后,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缺乏经费、技术支撑,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进展迟缓。

  四、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决策部署,奋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这一主题主线,在更高水平上谋划推进法治公安建设。

  (一)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谋划法治公安建设新举措。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市公安局党委部署的“执法质量提升年”为载体,锚定法治公安建设更高目标,全面分析我市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认清面临的形势挑战,补短板、强弱项、固地板、扬优势,创新谋划法治公安建设新举措,全力推进我市公安执法质量大提升。

  (二)健全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持续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探索推行执法办案审核积分制,加强执法办案全流程管控,常态化开展网上执法巡查,着力整治执法突出问题。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实现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

  (三)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侵犯数据安全和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重点防控打击涉枪涉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和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危及社会公共安全违法犯罪。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洗钱等突出经济犯罪和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等犯罪,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四)突出公安政务服务保障。深入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细化落实“一窗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一网通办、一证通办”等便民利民措施,在出入境管理、治安户籍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领域,探索推出服务群众生产生活、优化营商环境等新举措。

  (五)着力提升公安民警执法能力水平。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法新规、执法办案重点难点、执法信息化应用等法治内容的教学培训。持续抓好公安队伍建设,深化练兵强警,强化实战导向,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与民警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以高质量的法治公安建设护航云浮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件:云浮市公安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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