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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云浮市公安局 > 信息公开 > 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
收养小孩入户

收养小孩入户

所需材料:

《收养证》

养父母的《户口簿》与《居民身份证》

 

办理地点:户口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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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东省云浮市区金丰路1号
电话:0766-813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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