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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浮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云浮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

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2日至8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云浮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工作。2021年2月24日,市委巡察组向云浮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开展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

  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其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加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作为对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全局民警的一次深刻思想洗礼和党性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扛起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夯实思想基础。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公安局党委先后3次召开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打牢高质量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基础。同时,专题传达学习了市委第十轮巡察情况专题报告会会议精神,迅速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对标对表逐项抓好巡察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强化政治担当,压实层级责任,细化整改措施。

  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雄光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下设督导组和办公室,何伟盘同志兼任督导组组长,蒋小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雄光同志主动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持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迅速组织责任单位将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党委整改工作要求进行传达贯彻。各单位迅速行动,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迅速进行逐条梳理和全面自查,分别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坚持边整边改、立改立行。局党委经充分研究,制定印发了《云浮市公安局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组织领导、整改内容和具体要求,对巡察反馈的4方面12大项问题逐条逐项细化成34项79条整改措施,形成反馈意见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间,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

  (三)全程跟踪督导,倒逼工作进度,推进立行立改。

  为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局党委在整改过程中不断强化督导、推进落实,根据整改方案,分门别类地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作出严格规定,以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议等形式强化检查督导和跟踪问效。5月18日,局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对照检查、找准问题,反思剖析、查明原因、落实责任,进一步督导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在整改期间,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要求马上整改,立行立改,坚持对账销号,推动一件件落实,一条条兑现,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4大类34个问题79项整改措施中,集中整改的55项,已通过完善机制、健全制度、改进工作、督查督办等措施完成整改;列入持续整改的24项,已整改完成20项,其余4项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期间,我局派出专项督导组,加大对巡察整改工作督导力度,共约谈3个单位,对涉及的民警开展工作调查约谈20人次,下发通报2个。

  (四)注重总结提升,健全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在全面推进整改工作中,一方面坚持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整改不彻底、出现新问题和问题“反弹回潮”。另一方面,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局党委坚持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提升,举一反三,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我局通过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修订完善了《中共云浮市公安局委员会会议制度》《云浮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涉及“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和党委议事决策制度、理论学习、报销、核算等方面的财务制度等工作制度,制定完善《云浮市公安局党委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全市公安机关“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云浮市公安局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云浮市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试行)》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人事工作、财务工作,修订完善了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受立案审核机制、执法监督管理机制、侦查监督机制、执法巡查、执法质量考评等6项工作制度,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完善队伍教育管理监督体系和完善执法制约监督机制,强化对执法全流程智能化监督,提升监督管理效能。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整改销号

  云浮市公安局党委按照巡察反馈要求,紧盯巡察指出的4方面12大项34小项问题,逐条逐项抓落实,确保巡察整改任务真正落地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针对“理论学习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1年以来,市局组织召开17次党委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25个专题内容。二是以制度规范理论学习活动。建立完善《云浮市公安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市公安机关“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和《云浮市公安局2021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规范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三是精减文件、会议、简报。重新修订《云浮市公安局切实改进文风加强公文管理的规定》和《云浮市公安局切实改进会风加强会议管理的规定》,持续压减全局性或警种部门性的会议、文件、简报,提倡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确保今年市局召开的会议、下发的文件同比下降。

  (2)针对“理论学习仍欠缺‘系统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云浮市公安局2021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对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作出具体安排。二是及时在内网对市局党委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情况进行宣传发布,充分发挥市局党委带头学习政治理论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每月印发市局组织生活学习内容,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粤警党建平台加强各级党组织的学习,每季度对各单位各党支部学习情况做好动态跟踪并适时通报。2021年以来,市公安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坚持名师导学,认真组织举办6期政治轮训班,分别邀请省委党校、市委党校知名教授、专家学者等举办党史专题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等8场讲座。

  (3)针对“学以致用结合得不够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突出违法犯罪的严打力度。深入推进“八大专项行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和“飓风”专项行动,对涉盗抢、黄赌毒和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力争今年刑事破案数不低于去年的破案数。二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坚持“警灯常亮”工程,推行市局机关警力下沉展市中心城区开展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强化重点部位和旅游景区的治安管控,落实重点部位“1、3、5分钟”快速处置要求,大力防范、压减涉盗抢、电信网络诈骗等可防性案件,今年1至8月,全市接报刑事治安警情6748 宗,同比下降22.54%。

  2.履行职能责任存在差距。

  (4)针对“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中共云浮市公安局委员会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确保上级党委各类重大决策部署,能够在第一时间召开局党委会学习传达贯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重申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局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严格审批,优化审批流程。目前,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八大专项行动”、“三所一中队”建设、全市公安机关2021年工作要点及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重点任务等重大项目列入督查督办事项,每周动态跟踪反馈。加大“三所一中队”建设的推进力度,加大检查力度,督促施工方加快施工进度,确保2021年底完成“三所一中队”搬迁工作。

  (5)针对“开拓进取、敢于创新的精神不足,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心,在推进智慧新警务、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中存在“等、靠、要”思想,工作措施不多,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党委班子“领头雁”作用,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省公安厅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智慧新警务、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一是常态化抓好智慧新警务和大数据建设。继续推动10个信息化项目建设,提升服务实战的能力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大对扶贫帮扶点罗定市黎少镇坡塘村的帮扶力度,通过省市考核验收,全部脱贫出列,市公安局评为广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6)针对“班子成员之间欠缺沟通交流,有各自为政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市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与班子成员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加强沟通,密切关系,推进班子成员克服自身的不足,增强班子活力。二是严格执行《云浮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定期向党委会汇报分管工作制度》和《市局党委委员挂点联系工作制度》,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在局领导分工中进一步明确互为协作关系,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共同为全市公安工作谋划发展作出贡献。

  3.在意识形态领域发挥作用不够突出。

  (7)针对“在意识形态领域发挥作用不够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雄光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分工方案,强化检查考核、注重结果运用、严肃追责问责,层级压紧压实责任。今年以来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月报送意识形态领域落实进度情况。二是强化阵地管理。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导检查力度。四是强化队伍管理。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和政治轮训班、邀请专家授课、警示教育活动、谈心谈话、领导带头上党课、组建意识形态宣讲团等形式,强化队伍意识形态教育。

   (二)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政策有偏差

  4.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8)针对“以党建统揽全局的理念树得不够牢,有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党建引领各项工作的要求领会不够深刻,存在以工作业绩来衡量党建成效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优化基层党支部设置,选好各级党组织班子,今年以来新设立1个党支部,健全11个党支部班子建设。二是推进新一轮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制定《2021年市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云浮市公安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继续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今年2个党支部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先进基层党支部示范点。三是以模范机关建设暨“争当开局先锋”擂台赛为抓手,大力开展“党建+”品牌活动,推动党建与公安业务有机融合。

  (9)针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精心组织、紧扣主题,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细化措施整改,高质量开好市局2020年度党委民主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出台《全市公安机关“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和《云浮市公安局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规范市局各级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并对市局党委班子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和上党课制度进行动态跟踪。三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制定《云浮市公安局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细则》,每半年开展一次考核工作,加大对机关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宣传教育氛围不够浓厚。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局机关实际,在市局一楼文化驿站走廊两侧重新设计党务公开和党廉宣传栏。同时,督促各党支部及时更新阵地建设,营造浓厚党建氛围。二是结合公安业务,各党支部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有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不断丰富主题党日形式,提升组织生活质量。三是加强和完善退休党员党支部建设,对退休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进一步规范和落实退休党员党支部的各项工作。

  (11)针对“收缴党费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每年年初对市局机关党员党费基数标准进行调整,从2019年已使用党建云缴费平台交纳党费,主动按时自觉足额上缴党费到市直工委;市局各基层党组织及时填写党员《党费证》,确保按时收缴党费。

  5.落实选人用人标准不到位。

  (12)针对“对新时期选拔任用干部的相关政策执行不够严格,党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不够规范;贯彻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不够到位;班子成员年龄较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不够重视;没有严格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对干部提拔使用的力度不够大,部分重要岗位的职数空缺较多、空缺时间较长”等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工作相关制度,对选用干部综合素质、标准及条件严格把关,严守程序纪律,确保选人用人工作质量。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补齐配强各单位领导干部班子队伍,自巡察以来至今我局已完成63批次、57个单位共82人的领导班子队伍配备工作,完成森林分局转制任职21人,年内将继续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或补充空缺。进一步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解决正职领导岗位和敏感岗位超长时间任职现象,已落实交流22人;因工作需要,其他民警交流31人。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将年轻干部选拔配备工作融入日常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制定《云浮市公安机关人才库建设管理工作方案》《云浮市公安局优秀后备干部库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加大对年轻人才的选拔、培养、使用力度,已相继提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领导岗位,逐步改善队伍老龄化问题。

  (13)针对“对干部人事档案、因私出国(境)的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审人员学习研读《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和市委组织部《干部档案审核发现问题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审理论素质和专审技能水平。二是严格落实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局(含云城分局)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进行“回头看”复审。目前共复审干部、职工人事档案896卷,其中涉及重新认定“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共186人次。三是严格执行《关于规范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重新修订民警出国(境)管理规定,并研发我局内部使用的因私出国(境)管理审批系统,进一步规范管理证件领取、上缴工作,严格审批流程。

  (三)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不够坚决有力。

  6.制度建设的“笼子”仍未织牢。

  (14)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规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市局党委明确由市局政治处承担协助抓好全市公安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工作,市局机关纪委协助市局党委抓好市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二是狠抓监督执纪问责。今年以来通过开展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全市公安机关召开警示教育大会6次,党纪党规培训6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0场,组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6场,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40多次;加大对民警辅警违法违纪查处工作,有力加强队伍监督管理。三是大力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出台《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工作方案》,将“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推动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15)针对“按规章制度办事的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制度,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今年以来,结合各个时期的重点工作,通过开展日常督察、网上督察及控申核查、暗访等形式手段,加强对各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环节的监督,推动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同时,对巡察反馈指出的涉案毒品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办案部门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确毒品移交时限,对未按规定按时移交的毒品,统一移交市级禁毒部门,实行集中保管。

  (16)针对“制度建设不够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扎实开展集中学习、集中讨论、队伍问题专题分析会、反面警示教育活动、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谈心提醒教育、专项检查督导等工作,深入推动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二是修改完善党委会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财务报账管理规定及出台构建新时代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若干工作措施、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交流轮岗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市局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内控制度等一系列机制制度,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统筹起来。

  7.纠治“四风”问题不够有力。

  (17)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深入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已下发2021年调研重点课题,明确调研方向和重点,推动市局领导深入基层部门开展调研工作。严格落实对口联系基层单位制度,推动党委班子、业务警种深入基层蹲点调研制度化常态化。今年以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雄光结合春运、扫黑除恶、疫情防控、清明、五一、校园安保、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等工作带头到基层督导、指导、调研工作20多次,其他班子成员到部门和基层一线共督导检查、调研100多次。

  (18)针对“队伍欠缺干事创业、主动作为意识”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队伍教育管理,激励队伍主动担当作为。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强化对人才的政治引领。二是制定《云浮市公安局年度担当作为优秀人员评选方案(试行)》,完善人才培养和人才激励机制。

  (19)针对“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云浮市公安机关“法治公安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云浮市公安机关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强对全市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二是加大执法监督。法制部门通过行政复议、刑事复核、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发出执法监督书1份(涉嫌降格处理),执法建议书1份(超期办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机关经济犯罪案件受立案工作的通知》,将经济犯罪案件的受案立案纳入法制部门的重要审核环节,加强审核把关,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发生。出台《云浮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加强涉案财物管理。三是大力开展执法培训。举办新《行政处罚法》理解与适用以及法治理念培训班、智能执法办案场所规范管理和适用培训班、组织民警旁听庭审活动(职务犯罪)。

  (20)针对“慢作为不作为的现象较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推动我市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加大案件抽考和实地检查力度,通过日常审核、执法巡查、实地检查、案件侦办式核查等,堵塞有案不受、有案不立、久拖不决等受立案环节漏洞。今年以来,已相继开展执法巡查、执法质量考评、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二是全面落实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的意见》,强化与检法的沟通协作,在全市执法办案部门建立“侦查监督工作室”,强化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职能。三是严格落实执法质量考评,狠抓案件质量,大力整治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四是强化执法管理委员会机制作用,根据《云浮市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制度》,完善督察信访、审计、政工、法制等监督力量的工作衔接机制,着力形成全警种监督合力,构建大监督格局。

  (21)针对“公车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修订完善公车管理制度,取消机动加油卡,核对所有加油卡,确保一车一卡制度落地,加大日常监督检查,杜绝私车公养现象。目前已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交纪检监督部门查处。

  (22)针对“接待费逐年递增”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对“三公”经费进行严格审批,严控 “三公”经费支出。同时,严格落实《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严格审核公务接待表,严格控制接待陪同人数。

  8.队伍监管存在宽松软的现象。

  (23)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基层腐败风险点缺乏有效防控”问题。

   整改情况: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局党委会认真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六届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于3月23日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出台《云浮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云浮市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排查机制》等工作制度,签署2021年市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强化队伍教育监督管理。

  (24)针对“对下属部门或企业存在的问题整治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执法执勤、事故处理、车驾管业务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异常业务的检查、反馈、通报制度,建立健全对检测站、服务站、考训场、车驾管代办机构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监管机制,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彻底。同时,针对科目三考试作弊的问题,我市局已成立“9.01”工作专班,以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立案侦查,对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25)针对“执行谈心谈话制度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云浮市公安局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认真填写《谈心谈话登记簿》,建立谈心谈话档案。定期对各单位开展的谈心谈话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谈心谈话活动落到实处,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应付了事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已累计组织民警谈心谈话6000多人次。

  9.落实“以案促改”不到位。

  (26)针对“落实“以案促改”不到位,开展警示教育存在走过场现象,较少通过对系统内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来开展法纪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身边人身边案警示教育活动,撰写下发《全市公安机关违法违纪案例选编》,组织各地、各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二是组织全体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三是针对近期基层派出所民警违纪违法现象比较突出的现象,结合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纪律教育月活动,重点对基层所队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明纪活动,抓实以案促改工作。

  10.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不够严明。

  (27)针对“转嫁经费到下属企业单位”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考训场和富田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市局机关雇员工资、社保费、车辆维修费、汽车加油费等支出。已于4月30日将取消考训场机构及账户的情况说明递交区税务局,考场的税务事项均已结清。修理厂车辆维修费从3月开始在局经费账中列支。

  (28)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和集体奖励金”问题。

  整改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严格执行公安部、省公安厅相关补助标准及规定,严把支出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退回。进一步严格审批津补贴发放范围,现已全面取消集体奖励金。

  (29)针对“财务管理较混乱,财会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规范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设立账册,已完成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财务凭证、账簿装订工作,目前已能做到次月15日前完成上月报销凭证的入账及对账工作。继续完善相关制度,重新出台云浮市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民警职工借款及报账行为。

  (30)针对“现金库存量过大”问题。

     整改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形成相关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减少现金库存量;落实公务卡使用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大额支出落实银行划账制度。

  (31)针对“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继续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对有关房产进行评估价值,办理入账登记。

  (32)针对“物品采购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局采购制度,严格按照省、市财政部门有关文件执行采购,按要求对项目进行招标,签订合同。我局已于2021年1月27日与中石化签订加油合同;车辆保险服务采购已通过局党委会议,严格落实招标制度。约谈5家招标代理公司,要求代理机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严把合同关,招标成功后,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条例与中标商签订合同。

  (四)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到位。

  11. 对市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的自查和整改不到位。

  (33)针对“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未自查出来;对自查出的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议事制度。建立健全《中共云浮市公安局委员会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二是加强督查督办。重新修改完善了《云浮市公安局督办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督查事项立项交办、跟踪督办、把关反馈、办结归档等流程,推进督办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和重大事项落地见效。三是加快“三所一中队”建设进度,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进展措施,加大督促检查,确保2021年底完成“三所一中队”搬迁工作。

  12.对公安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未严格按要求抓整改。

  (34)针对公安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未严格按要求抓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公安机关的审计监督力度,有效规范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及执法活动,有效堵塞漏洞;二是加强对公安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公安审计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有效防范廉政风险打下基础;三是抓好审计结果运用,及时向被审计单位班子及相关部门通报审计结果,起到审计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四是全面清理取保候审保证金专户。目前全部完成取保候审保证金清理工作。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动促进公安工作发展

  目前,整改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离问题逐个销号清零、逐项整改落实到位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公安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来抓,推动理论武装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强化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进一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政治责任,一体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实好《云浮市公安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承担组织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做到分管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全面排查机关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解决苗头性问题。坚持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进一步抓好整改工作,构建管用的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列出整改时限的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强化担当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将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党建工作引领公安工作,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强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公安铁军。大力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以新的队伍面貌和工作业绩,推动云浮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进一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深入推进新一轮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创新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激励鞭策机制,推动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实效。推动班子成员主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格落实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130351;邮政地址:云浮市云城区云城金丰路1号;电子邮箱:yfgajyzd@163.com


中共云浮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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