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云浮市委、市政府决定集中选树一批在我市打击犯罪、维稳处突、抢险救灾、交通管理、服务群众、队伍建设等各项公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并在全市范围内印发《关于评选表彰2025年云浮公安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通知指出
本次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248”战略目标体系、“365”竞标争先体系和省公安厅党委部署,充分展示公安机关以新警务理念、新运行模式、新技术装备和新管理体系赋能基层警务实战的新实践和法治公安建设新成效,进一步激发全警创新活力、大力弘扬公安法治文化,不断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为维护云浮高质量发展的平安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通知明确
本次评选表彰工作分为部署发动、推荐审核、宣传发布和学习深化四个阶段,坚持群众路线、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严格审核、广泛宣传,逐步深化、务求实效,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有关警种部门严格按照政治坚定、对党忠诚,牢记宗旨、一心为民,担当作为、业绩突出,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标准进行推荐,按“优中选优、业绩第一”原则选优拔先,并向基层一线倾斜。
通知要求
各级公安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不搞平衡、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得到广泛认可;要按照上下结合、内外联动的原则,充分运用公安机关自媒体,积极协调市主流媒体,广泛发动新媒体,对评选表彰及候选对象的先进事迹进行集中、持续宣传报道,不断扩大评选表彰的社会影响力,努力把评选表彰过程作为崇尚先进、弘扬正气的过程,向人民群众报告工作的过程,强化社会沟通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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