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浮市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法治公安建设目标,不断完善与“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作机制相适应的大法治大监督模式,紧盯执法关键环节,压实执法责任,推进监督管理精细化,实现执法问题“前瞻式”预警、“过程式”管控、“动态式”清零,持续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紧盯主体建设,拧紧责任链条 为压实执法主体责任,云浮市公安局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统领牵动作用,拧紧“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专职抓、法制部门牵头抓、基层所队具体抓”的责任链条,推动执法监督由事后被动处置向事前业务指导、事中流程管控转变。同时紧抓专业引领,压实执法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法制“头雁效应”,把牢案件审核前置关口,全面压实办案部门法制员执法源头监督管理和案件初审职责,切实筑牢执法质量第一道防线。前移执法监督关口,法制支队联动各县区法制大队提前介入敏感案事件处置、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和重点事项督办,同步落实盯案、指导、审核机制,指导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及程序合规,把好审核监督第一关。 紧盯源头管控,强化执法预警 云浮市公安局紧盯源头管控,破解执法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常态化巡查抓源头,变事后监督问责为事前督促整改;严密管控抓流程,强化技术赋能,变人工巡查为智能管控。建立“日巡查、周通报、月研判”机制,由法制支队每日穿透到所队,调度点评各单位的警情处置、案件侦办及办案场所使用情况,将执法巡查的重心转移到执法问题预警上。每周汇总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公安提质工作情况进行挂网通报。每月召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由市局分管局领导分析全局执法监督情况及部署下步工作。成立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专职管理队伍,强力推进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全量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理。强化技术赋能,依托大数据建模平台,搭建实用工作模型,精准应用于实战,实现监督闭环、确保监督落到实处。 紧盯问题症结,打通执法堵点 发现在小、预警在早、整改在先。云浮市公安局对复议诉讼案件逐案复盘分析,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受立案、调查取证、办案期限等执法问题隐患,通过执法提醒对类似执法问题进行高频监督,对存在严重执法问题的案件,“一案一复盘、一案一评查”,并强化督办限期整改。实行案件办理预警督办机制,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大数据建模手段,对执法办案工作进行“全量体检”,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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