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全面贯彻市委“四防三安全”工作要求,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切实发挥资金效益,统筹保障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顺利开展,全力以赴保持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
一是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安全底线。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安全发展战略,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牢牢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任务,积极配合市安委办各项工作,持续强化财政服务保障,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动作用,为安全云浮保驾护航。
二是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进一步强化预算和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和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优化财政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结构和方式,切实把钱花在刀刃上。在“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交通安全、监管执法”等经费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等方面认真履职尽责,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通过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坚持“保重点”,与各主管部门通力合作,监督重大项目资金落地使用情况,做好项目资金台账,按时通报支出进度,防止出现资金滞留、沉淀,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三是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促进安全生产稳步发展。为全力保障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工作顺利开展,有效防范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0至2022年5月,市财政局通过统筹分配上级补助资金、省级涉农整合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和市级财力,累计安排安全生产领域相关资金共1.17亿元,其中,2020年2244.33万元,2021年4146.17万元,2022年1-5月5308万元,每年安排安全生产领域资金增长幅度超80%,重点支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专职消防队伍和消防站建设、森林防灭火、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和监管执法经费、安全生产宣传等工作,有力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持续稳定向好态势,实现重点领域每年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三下降”的良好趋势,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力云浮以更为安全的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