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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16条楼市新政稳市场 公积金贷款购买144平方以上大户型最高可贷100万元
来源:云浮日报 发布时间:2026-07-23 16: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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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云浮融媒记者 梁翠 黄宇) 7月10日,我市多部门联合印发《云浮市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推出四大板块共16条楼市新政,从刚需改善购房减负、公积金贷款提额、换房退税、房企纾困等多维度发力,精准激活住房消费。近日,记者走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各大楼盘,了解新政带来的购房利好与市场新变化。

  作为本次新政惠民力度最大的板块之一,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在此次新政中显著升级,将持续执行至2031年3月9日,为市民改善住房托底。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调整了144平方米及以上住宅贷款额度:缴存职工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升至65万元,增量20万元;两名及以上职工共同申请,额度从6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增量40万元,基本覆盖市民纯公积金贷款购房需求。除此以外,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调整为以县(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职工家庭住房套数为准。购买“好房子”、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或装配式住宅的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

  “此次优化调整是我市落实国家关于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关键举措,既减轻购房者月供负担,让想住大房子、想换好房子的家庭轻松上车,也有助于带动整体市场活跃,助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在鼓励合理住房消费方面,《措施》针对刚需、改善、多子女及养老家庭实施“差异化减负”,明确多子女家庭和赡养老人家庭在购房时,住房套数可按核减1套计算,打破原有多套房贷款限制。

  市区某楼盘销售经理以实际案例向记者解释了新政带来的变化:“以周先生为例,他名下目前有两套房子且同时在供,按照旧的房贷政策是不允许继续办理第三套房屋贷款的。但按照新政策,他目前在供两套房,同时又有多个子女或者有赡养老人需求,这样就可以核减一个贷款名额,按照二套房的标准办理房屋贷款。”

  此外,新政明确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细化至县(市、区)层面,且职工家庭结清贷款、出售旧房后再次购房,仍可按首套房标准执行。

  据介绍,旧政策办理贷款需要看市级查册,看购房者名下在全市范围内有多少房产,以此判定首套和二套房。新政只需要查购房者在购房所在地是否有房,就可以判定首套和二套房。这一“一县一策”的认定方式,有利于购房者在不同县(市、区)置业时,首套房资格认定更加灵活。

  同时,《措施》落实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降低居民“卖一买一”的置换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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