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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各行政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职能分工
来源:云浮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6-09 1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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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督办、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安全、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学校教学用书和教辅资料的征订发行和管理工作;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以及文字规范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766-8835505

  (二)基建计财科(助学中心)

  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工作;筹措和管理市级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收费和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监督各地教育收费和县(市、区)教育财政拨款等的执行情况,指导学校的财务管理;负责做好教育统计和开展教育统计执法检查;指导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和发展校办产业;负责做好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766-8862302

  (三)基础教育科

  负责拟订全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推动九年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工作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综合管理中小学校、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和学历证书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66-8830976

  (四)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负责和指导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大中小学校及学生开展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指导青少年科技和学校第二课堂活动;指导学校体育、卫生、环保、艺术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联系电话:0766-8868503

  (五)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负责全市普通大中专、成人大中专、教师进修学校和职业中学的学校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学籍,负责毕业证书的验核;协调学校开展校际交流、教研和联合办学,组织大中专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统筹管理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和社区教育,拟定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各级各类成人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和社会文化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城市、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及组织实施“燎原计划”以及“绿色证书”工作。

  联系电话:0766-8835195

  (六)人事科(内部审计科)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和党群等工作;开展教育内部审计;指导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和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制订师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含初次认定)、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师评先表彰等工作。

  联系电话:0766-8835046  0766-8833585

  (七)招生考试办公室

  负责普通高等中专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成人高等、中专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高等、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

  联系电话:0766-8830608

  (八)教育督导室(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

  拟订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的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依法对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全市“两基”巩固提高、“规范化学校”建设、“示范性高中”建设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全市学校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负责全市优质学校评估工作,参与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评估、检查工作;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承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0766-8822586

  (九)德育科

  负责管理和指导各类学校德育工作,组织学校实施德育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管理和指导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学校德育队伍、基地建设;负责学校安全教育、禁毒以及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学校的宣传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学校德育理论的研究,负责学生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和指导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组织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联系电话:0766-8862983

  (十)市教师发展中心(市教育局教学教研室)

  开展在职教师、校(园)长培训。组织开展市内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校(园)长培训;组织市直属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指导各县(市、区)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开展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及成果推广。结合基础教育改革开展教师专业发展研究,积极推广应用国家及省、市基础教育改革成果和教师专业发展成果,提升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协助开展教育质量监测、分析与评价工作。促进教师、校(园)长专业发展。协助制定本市中小学教师、校(园)长专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指导意见;协助开展本市教师培训质量监测与评估工作;协助承担本市名教师、名校(园)长工作室的指导工作,为本市教师、校(园)长专业发展提供服务。开展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市内教师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统筹组织开展网络研修,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开展教师自主学习,促进自我发展;引导中小学教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发展,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提供教育决策服务。做好市内教师队伍建设与发展的调查及研究工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766-848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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