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文件的决定》(粤府〔2026〕7 号)》有关决定,对依据废止文件制定的有关政策文件进行排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关于印发云浮市发展家庭 服务业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13〕2 号)予以废止,该文件从即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云浮市发展家庭服务业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13〕2号).pdf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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