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云浮市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1日
广东省云浮市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绿美云浮生态建设,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培育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模式新动力,奋力打造具有云浮特色的粤北生态发展区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新标杆,确保实现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轮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名单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云浮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基础
(一)基本情况。
1.行政区划。
云浮市位于广东省中西部,西江中游南岸,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辖云城区、云安区、新兴县、郁南县,代管罗定市。土地面积7785.16平方千米。至202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39.73万人。云浮市是珠江-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东连粤港澳大湾区,西接北部湾城市群,是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生态屏障和重要水源涵养地。
2.经济发展。
2025年云浮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44.87亿元,同比增长4.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3.46亿元,同比增长4.8%,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22.4%;第二产业增加值353.85亿元,同比增长2.4%,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16.0%;第三产业增加值747.56亿元,同比增长4.6%,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61.6%。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云浮市荣膺“2025最具幸福感城市”。
3.政策基础。
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出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重要部署,为云浮市带来前所未有的战略赋能:省级政策与资金强力倾斜,将显著提升云浮市森林质量、生态保护地建设和城乡绿美水平;统一的“绿美”品牌将提升云浮市生态资源价值,为擦亮“生态云浮”招牌、吸引绿色产业(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碳汇开发)注入强劲动力;省级路径指引(绿美、富美、和美)为云浮市探索生态价值高效转化提供了清晰方向。
云浮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将“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把‘生态资本’转化为‘富民资本’,加快建设绿富双赢新云浮”写入《云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以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为契机,探索符合云浮实际的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写入《云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出台《云浮西江生态经济走廊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云浮市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5年)》《云浮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广东西江流域(云浮市)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云浮市郁南无核黄皮产业促进条例》等政策,全力打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二)实践探索。
云浮市作为广东省首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城市,通过创新“金融+生态”“中医药+”“碳汇+”等多元融合模式,初步探索出一条生态资源转化为经济价值的实践路径。
1.创新“金融+生态”新场景。
云浮市积极探索林业绿色金融、绿色供应链金融和转型金融改革创新方向,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建成了全国首个金融领域“农业碳汇经济项目库”,入库项目148个,每年超5万吨生态碳汇,破解农业碳汇价值“评估难”;落地全国首笔“零毁林生态养殖支持贷款”、全国首批陶瓷和玻璃行业转型金融贷款、全省首笔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多项全国、全省创新业务;创新打造“肉桂银行”模式,为肉桂种植业提供18.22亿元“整体授信”;创新组团服务,累计向辖区内钢铁企业发放“贷款+票据融资”双产品转型金融贷款8.15亿元,为千亿级金属智造产业集群注入金融活水。打造全省首批特色“生态支行”,创新开发“生态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已发放生态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16笔,合计约1200万元,提高农业经营主体信贷可得性,促进生态“含绿量”转化为发展“含金量”。强化绿色金融激励约束作用,将“零毁林”“矿山复绿”等目标项目与信贷评价、贷款利率挂钩,成功落地“零毁林生态养殖支持贷款”“矿山复绿挂钩支持贷款”等新型业务,入选“广东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推广案例”“广东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典型案例”。
2.拓展“中医药+”新业态。
云浮市探索形成“三链融合”(绿色化筑基种植链,集群化做强加工链,数字化提升服务链)发展模式,通过“种质保护+生态种植”“园区集聚+绿色加工”“文化赋能+区域协同”等具体路径,有效破解云浮地区中药材产业“小散弱”“标准化低”“价值链短”等难题,实现生态资源保护、产业高质量发展与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机统一。南药标准化建设加快,实施“定制药园”项目,推进南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种植,建成“定制药园”10个,制定国家级南药标准1个、省级地方标准2个。聚焦南药产品研发升级、品牌塑造、市场拓展的关键环节,打造新中式养生茶饮馆“山有雲浮”,构建多元化南药衍生产品体系与沉浸式南药文化体验场景。推动衍生医药等重点企业加快建设集中草药种植、加工、文化体验与康养度假于一体的综合性示范项目。深度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探索“澳门监制+云浮生产”新型合作模式,共建现代化国际交易市场,打通绿色优质产品出海通道。
3.实施“碳汇+”新路径。
云浮市多措并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碳排放交易履约率100%,碳普惠与水资源改革成效显著。全市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的3家企业、纳入广东省碳交易市场的25家企业均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按时完成碳排放数据填报、配额核定、清缴履约等相关工作;高质量推动全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动新兴县太平镇悦塘村乡村振兴智慧光伏示范项目等9个项目申报省级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备案,涉及碳减排量10429吨;推动云安区都杨镇蟠咀村等5个村高标准建成新时代电气化村;依法征收水资源税3483.19万元,推动全省首笔节水减排挂钩支持贷款3500万元落地云浮。
4.构建多层次品牌体系。
云浮市全面实施农产品品牌发展战略,已认定国家级驰名商标1个、市级以上农业品牌180个。郁南无核黄皮先后入选“2024中国果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及“2025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罗定肉桂跻身“中国农业百强标志性品牌”,“杨柳冬瓜”等产品纳入地标培育名单,“云安蚕茧”等通过湾区认证,“泗纶蒸笼”获评“粤名标”称号。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合作社+合作社”等联农带农模式,培育广东明基水产集团获评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成功创建3个全国农业产业强镇,云浮市纳入省级“补改投”试点,新兴县列为全省食品工业培育试点县。打造“青春云浮Go”消费品牌,郁南无核黄皮入选2024广东省农产品“12221”市场营销十大案例。
5.打造生态文旅新样板。
云浮市推动农业与文旅、康养深度融合,创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3个、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个及示范点1个、省级示范镇14个及示范点27个、省级农业公园4个,培育3条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创新“农业+禅文化+旅游”业态,云浮市新兴县立足“中国禅都”文化底蕴,着力打造禅意生态名城“两山”新样本;龙山塘村推行“四变工程”(产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劳作变体验、农房变艺术室),打造禅文化艺术村;云城区腰古镇城头村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每年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云浮主会场、云浮市贺新春非遗系列活动;打造云安区中韩陈璘文化产业园成为广东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样板;推动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曲棍球赛、村“BA”篮球赛等赛事经济赋能农文旅发展。2025年全市共接待游客超110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超120亿元。
6.创新“两山”转化举措。
云浮市推动政企合作,拓宽村集体增收渠道,探索“政银企村(户)”共建模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全市973个行政村(社区)集体经济平均年经营性收入从2022年的13.5万元提升至2025年的22.3万元,连续两年实现“所有村集体收入均超17万元”目标,该模式被纳入《广东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创新发展模式,为农村经济注入可持续活力。探索区域特色农产品立法保护,《云浮市郁南无核黄皮产业促进条例》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创新探索“商改工”,推动1000亩低效商业用地转型为工商混合用地。云浮市获自然资源部批准成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综合查一次”创新实践获第七届“法治政府奖”,入选国家五部委协同实践案例和全省基层改革创新典型案例。
(三)优势条件。
1.资源禀赋。
(1)生态本底优越。
云浮市生态环境优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1%以上,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细颗粒物PM2.5、臭氧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污染物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西江云浮段水质常年保持Ⅱ类,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和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连年保持100%。全市水资源总量62.2亿立方米,西江干流河段在市辖区内总长110.9千米且支流众多。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8.79%(旧口径),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3.9%。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2)资源优势明显。
云浮市矿产资源丰富,是中国重要的多金属矿化集中区之一,已探明有金、银、铜、铁、大理岩、花岗岩、石灰石、硫铁矿等50多个品种。硫铁矿储量、品位均居世界首位,被誉为“硫都”,是全国最大的硫化工生产基地、广东省最大的不锈钢餐具生产基地。云浮石材加工历史悠久,素有“石都”之称,是中国石材基地中心、中国石材流通示范基地、中国人造石之都、中国民间文化(石雕)艺术之乡,正在打造千亿金属智造、千亿绿色建材产业集群。生物资源多样,全市有植物资源130科369属600余种,野生动物资源210多种。
(3)农业品牌成果显著。
云浮市共有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84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以上32家;农业产业化组织2650个;获认定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及加工企业共45个;“土特产”领域省市龙头企业共43家;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5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5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15个、“粤字号”品牌45个、省区域公用品牌7个、特质农品19个、云浮市“土特产”目录54个。拥有托洞腐竹、罗定稻米、新兴香荔、郁南无核黄皮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6个。南药规范化种植基地143个、省级产业化基地16个、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15个,并培育生物医药(中医药)规上企业36家,形成集种植、加工与产业化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条。
(4)生态旅游资源丰富。
云浮市旅游资源得天独厚,优美的自然景观与丰富的人文景观交相辉映。自然景观方面,拥有云城大金山、南山森林公园,云安云雾山,罗定云开大山(八排山),新兴天露山、象窝山,郁南大王山国家森林公园等代表性景区。人文资源方面,涵盖云城云石遗址公园、邓发故居,云安龙崖陈公祠,罗定长岗坡渡槽、蔡廷锴故居,新兴国恩寺、六祖故居,郁南大湾古建筑群、磨刀山遗址等重要历史文化场所。目前,全市已培育国家A级旅游景区15家,建成省级旅游度假区2家,拥有省级以上乡村旅游示范点28个、示范镇14个,获评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11个。打造了全国和省级乡村旅游精品线路10条,形成较为完善的文旅产品体系,新兴县连续7年入选“全国县域旅游综合实力百强县”榜单。
2.区位优势。
(1)地理位置衔接多重经济圈。
云浮市东接佛山、肇庆等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向西贯通全球最大自贸区RCEP,紧密连接“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具备承东启西、双向开放的区位优势,已成功入选“联合国可持续城市标准示范区”综合试点城市,成为国内首个在城市、社区、产业三个层面同步推进示范建设的城市。当前,云浮市正致力于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的美丽“后花园”,建设成为广东对接RCEP和“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绿色国际化城市。
(2)交通通达能力显著提升。
云浮市建成一批重点交通基础设施,构建起以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为骨干,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为支撑的立体化交通网络,公路总里程与路网密度均稳居全省中上游水平,交通通达能力持续跃升,已形成广昆高速、深罗高速、广湛高速、汕湛高速、云茂高速等多条对外快速通道,云浮西互通立交、双东立交改造等重点项目建成通车,广云高速改扩建、佛肇云高速等项目加速推进,“一环四轴多联”高速公路网格局逐步成型。在铁路建设方面,南广高铁、广湛高铁已通车,深南高铁将于2027年建成,届时将实现“县县通高铁”目标,进一步融入全国高铁网络。叠加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规划布局,进一步推动云浮嵌入区域经济脉络。
(3)水运物流成本优势突出。
云浮市坐拥西江“黄金水道”水运资源,西江贯穿全境,岸线全长110千米,常年可通行3000吨级船舶,为内河航运提供优越条件。依托西江流域,云浮构建起以港口为核心的水运物流体系,强化了其“通江达海”的区位特质,成为粤北地区重要的内河航运枢纽。广州云浮国际物流港、南江口鸿业码头等29个码头项目建成运营,建城码头等重点工程正稳步推进。
展望“十五五”,随着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深入实施,云浮市作为“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的战略定位将愈发凸显。在生态补偿、绿色产业扶持、基础设施投入等方面,随着省级层面的政策和资源支持力度持续加大,云浮市将在巩固生态优势、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等方面,迎来更为有利的发展环境和战略机遇。
(四)拟解决的问题。
1.聚焦摸清资产家底,破解统计核算难问题。当前,产权归属清晰、开发保护权责明确、监督管理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与市场交易制度尚不完善,尚未形成规范统一的市场准则。国家层面提出了资源有偿使用政策和所有权、使用权分离制度,为云浮市提供了方向指导,但还不够具体,亟需云浮市通过试点探索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可操作的生态产品价值统计核算评估机制,推动生态产品价值统计核算评估标准化、规范化,核算结果得到各利益相关方的一致认可。
2.聚焦物质供给提质,破解保值增值难问题。生态产品使用者对生态资源的取得成本较低,反映市场供求、体现自然价值和资源稀缺性的价格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导致自然资源及其产品被免费、无约束地过度使用。征收资源税和资源补偿类的费金对遏制自然资源浪费和环境保护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税费补偿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亟需云浮市通过多元化发展生态产业,延长产业链、提升品牌价值、增加产品附加值等方式,确保优质生态产品保值增值。
3.聚焦绿色金融赋能,破解变现交易难问题。环境权益交易存在法律体系不完善、产品非标化、市场机制不健全等障碍,制约传统金融机构参与及交易推广。生态补偿范围以森林生态补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和渔业油价补贴为主,空气、水流、耕地等其他方面的生态补偿工作相对滞后。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来源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以省财政转移支付为主,其他资金渠道欠缺,不足以支撑补偿地方因保护生态环境而牺牲的经济效益,亟需云浮市完善市场机制,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促进生态产品的流通和交易。
4.聚焦绿色产业增效,破解经营开发难问题。云浮市作为生态发展区,保护绿水青山是首要责任,但经济总量相对较小、产业结构偏重、转型升级需要过程。由于硫化工、水泥、石材等传统优势产业属于要素和资源依赖型产业,特色新兴产业中的金属智造主要细分领域是绿色短流程电炉炼钢产业,属于产能置换、碳排放指标等重要要素支撑型行业,经济增长对政策支持的依赖性较强,亟需云浮市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突出降碳减污协同,发展生态产业,提高生态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
二、总体思路
(一)试点方向。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出席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紧扣“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任务,充分发挥园区经济、镇域经济、资源经济“三大抓手”的驱动作用,纵深推进绿美云浮生态建设“六大行动”,全力打造绿色国际化城市。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原则,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降碳增绿、以碳生金、减碳惠民,统筹推进高水平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以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打造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搭建生态产品交易服务平台、探索产业实现路径、创新绿色金融模式为重点,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市场运作、持续发展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奋力打造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再创辉煌贡献云浮力量、彰显云浮担当。
2.试点定位。
打造绿色低碳产业承载地。聚焦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促进云浮与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共建与创新合作,高标准打造云浮生态产业集群,发展壮大金属智造、绿色建材、现代农业、化工医药等优势产业,优化提升新一代电子信息、轻工纺织、新能源等特色产业,加快构建以制造业为核心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生态价值实现、绿色发展成果共享、优质生态产品供给的生态经济模式,建设成为大湾区产业转移、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为欠发达地区的转型发展提供新样板。
打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地。聚焦粤港澳大湾区资源技术优势、市场优势,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珠三角核心区,以优质、多元的自然资源、生态资源为依托,大力发展高品质绿色生态农林业,推动农业产业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国际化全链条发展,推进“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云字号”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茶罐子”等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地。
打造优美生态环境涵养地。以满足人民群众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建立生态优先的决策机制,加大地表水、大气、土壤、地下水等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强化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与产业布局协调,推动临港产业集群向绿色化、高端化迈进,推进疏港铁路建设,争创全国内河绿色航运示范市,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环境,全力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粤北生态涵养地。
打造旅游休闲优选目的地。依托良好的生态文化资源,结合大湾区生态文化旅游需求日益旺盛的趋势,重点发展文旅康养、乡村旅游等特色经济,创新发展“文旅+”、“农旅+”、“康养+”模式,以多元化产品开发和节庆活动为支点,激活生态资源的市场活力,为大湾区提供旅游、康养、养老等优质生态文化服务产品,将生态经济走廊打造成为大湾区重要的休闲旅游“目的地”,成为粤北生态发展区以生态文化引领特色发展的新典范。
打造“两山”理论实践标杆地。强化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和政策创新,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政策优先在云浮落地,争取国家、省更大力度支持云浮推进相关试点示范建设,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系统构建“两山”实践的理论体系、评价体系、任务体系、实施体系和支撑体系,搭建生态产品交易服务平台,打造生态产品价值“评估-交易-变现”试点,打通降碳增绿、以碳生金、减碳惠民等路径,为把粤北生态发展区打造成更具持续发展力的生态发展新标杆贡献云浮经验。
(二)基本原则。
生态筑底,绿色发展。统筹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协同打造绿色生态廊道,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构建绿美云浮生态建设新格局,走具有云浮特色的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
统筹谋划,突出重点。统筹考虑云浮市丰富的生态产品,探索可应用推广的云浮特色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根据各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难易程度,突出重点、分类施策,优先部署见效快、创新性强、示范效应明显的试验项目落地实施,统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以人为本,惠民利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加快人居环境建设,积极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备、服务便捷的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提供更多优质生态环境公共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获得感、幸福感。
深化改革,市场驱动。积极争取省级部门在土地使用、资金统筹、项目审批等方面改革试点授权,以国有企业参与为基础,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生态产品价值保值增值、有效转化、多元实现。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8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不断拓宽,森林覆盖率按新统计口径达65.56%以上,西江云浮段水质Ⅱ类以上成为常态,力争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形成“两山”转化云浮模式;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行,绿色竞争力明显增强,创建绿色制造示范单位13家,培育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25个、特质农品35个,新增A级景区4个,力争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34%、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453.38亿元,林草年碳汇量达1750万吨,将云浮建设成为绿色低碳产业承载地、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地、优美生态环境涵养地、旅游休闲优选目的地、“两山”理论实践标杆地,打造彰显“禅意山水、石都风情”的生态宜居绿色国际化城市。
2.年度目标。
到2026年,建立生态产品价值监测及评估机制。搭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度框架,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基本健全,全面摸清生态资源家底,形成具有云浮特色的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构建云浮市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体系。创新金融降碳新模式,初步建立“工业碳账户+碳信用+碳融资”服务体系。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统筹发展生态农林业、文旅产业及绿色低碳产业,构建多元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体系。
到2027年,形成生态产品经营开发及实现机制。生态产品交易流转服务平台全面建成,集成生态农产品现货交易、林业和农业碳汇权益流转、生态文旅项目招商等功能,建立“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市场化机制试点(如碳汇交易、生态补偿、生态品牌溢价)。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农业区域公用品牌、特色旅游品牌,活化一批乡村文化遗产,打造一批乡村文化地标,推出一批乡村精品线路。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西江水质稳定在Ⅱ类以上,西江经济带对全市经济支撑作用明显提升。“农业碳账户+碳信用+碳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到2028年,建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障机制。基本建成与云浮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相适配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产品和服务创新成效显著。推动建立绿色行为激励机制,“个人碳账户+碳信用+碳融资”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生态产品保护补偿机制更加健全,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体系和政策执行更加有力。

三、试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产业生态化,打造绿色低碳产业承载地。
坚持以绿色技术驱动产业升级,实现生态产品与产业价值的双向增值;依托碳汇开发、金融创新与消费引导,激活生态产品碳汇市场活力;以试点项目为引领,全面推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落地见效。
1.持续推进产业生态化。
以产业生态化推动绿色发展,推进传统优势产业向绿色、科技型全产业链升级,突出金属智造、绿色建材、现代农业、绿色精细化工等产业优势,纵深实施产业绿色发展提级行动。推动省层面制定出台石材产业的相关政策,促进云浮石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布局未来绿色低碳产业,全方位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打造大湾区绿色能源供应基地。依托云浮新港、广州云浮国际物流港、关塘码头、建城码头等重点码头项目,差异化建设四大临江物流枢纽,加快发展绿色航运产业。深化与“一带一路”和RCEP成员国的全方位合作,加快建设中国(云浮)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推进绿色贸易,探索“绿色产业带+跨境电商”模式。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优势和南药产业优势,大力培育发展大健康产业。
2.深入推进减污降碳协同。
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落实推动能耗双控全面转向碳排放双控。“十五五”时期,云浮将全面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将碳排放强度降低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约束性指标,落实省下达目标任务。加快推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能降碳。打造林业碳汇产业体系,推动农业碳汇资产化。推广生态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模式。继续谋划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增加优质生态碳汇增量。发挥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作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尾矿(废渣)、石材废料、钛石膏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产业链延伸。深化碳普惠工作,鼓励申报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推动开展低碳企业、产品认证和碳足迹评价。探索推广实施绿色固废产品标签,列入政府优先绿色采购范围。壮大“泗纶蒸笼”产业,推动“以竹代塑”,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3.建设绿色低碳示范试点。
加快实施生态环境导向EOD项目,健全绿色碳库扩容增汇、产能升级等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园区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开发绿色产品、创建绿色工厂、打造绿色供应链;推动云浮高新区、云浮西江产业园区等省级园区及各县(市、区)特色产业集聚区绿色化、低碳化转型。鼓励园区实施能源梯级利用和资源循环化改造,促进工业余热、废气、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支持产业园积极创建绿色园区、零碳园区。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打造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支持新兴县打造“无废县”建设试点和“无废农牧”产业链。推动矿山企业的生态修复与污染治理,严格落实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对观音山、牛栏坑、冲旺岭等开发矿区,实行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做好西江沿岸11个矿山生态治理与绿色开发,依托“智慧都杨”项目,着力打造绿色矿业综合管理示范区。
4.创新绿色金融降碳新模式。
紧扣双碳目标任务,从工业、农业和个人三个维度构建多元化碳金融服务体系,通过打造工业碳账户、农业碳账户和个人碳账户,全面采集市场主体和个人在工业生产经营、农业种养殖、个人消费出行等行为过程中的碳排放数据,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碳排放数据进行评价分级,形成碳信用报告。发挥绿色金融激励约束作用,强化碳信用报告在金融领域应用,引导金融机构对减排表现好的企业和个人予以贷款额度和利率优惠,形成“多固碳、多优惠”的激励机制,最终实现产业降碳、农业固碳、个人低碳。
(1)打造“工业碳账户+碳信用+碳融资”服务体系,推动产业降碳。立足云浮工业发展实际,以转型金融标准为引领,聚焦建材、有色金属、化工等重点高耗能行业,构建全链条工业碳金融服务模式。
(2)打造“农业碳账户+碳信用+碳融资”服务体系,推动农业固碳。结合云浮农业大市定位,聚焦特色种养殖、林业经济等领域,以农业固碳价值为核心,构建具有云浮特色的农业碳金融服务模式。
(3)打造“个人碳账户+碳信用+碳融资”服务体系,推动全民低碳。以碳普惠机制为核心,推广“无人菜摊”多元化低碳场景,构建“低碳有价值、信用可变现”的个人碳金融服务模式。
(二)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打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地。
坚持以品牌建设提升生态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优质优价;强化生态产品品质全程质量控制,做优云浮产品;强化产业链整合和模式创新,推动生态资源向高附加值产品转化,打造集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地,进一步完善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
1.大力推进生态产品品牌建设。
积极构建“市级带动、县区联动、企业互动”的生态产品品牌发展模式,完善“市县两级区域公用品牌+企业自主品牌”的品牌建设。聚焦粮食、果蔬、畜牧、水产、茶叶等特色农产品,着力打造“云浮放心鱼”、温氏“中华土鸡”、明基水产等一批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农产品品牌。重点加强罗定稻米、郁南无核黄皮、罗定肉桂、新兴排米粉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品牌建设,依据地域特色强化品种与品质管理。同步建立健全品牌授权、准入退出及常态化监督机制。加强“药食同源”产品研发与应用,培育优质特色食品品牌,持续擦亮云浮南药金字招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打造企业品牌,将企业文化融入品牌建设,提升市场竞争力。推进“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助力现代农业质量品牌提升;积极开展湾区认证工作,助力产品对接大湾区高端市场。
2.筑牢生态产品安全监管体系。
坚持将生态产品安全置于发展首位,探索建立低成本、高效率的生态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健全从投入品使用、生产、加工、交易流通等全过程生态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督体系,实现生态产品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查。发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与国家农业改革试验区优势,争取广东食品安全提升全产业链监管试点;持续推动制度创新与实践突破,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积极推动《云浮市水产养殖尾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出台,强化全链条治理的制度保障。在监管层面,着力健全基层农产品质量监管网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持续深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专项治理。通过构建产地准出分类监管制度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建立覆盖种植养殖、生产、运输、贮存、销售、配送等全环节协同监管体系,压实行业与属地双重责任,围绕从田间到餐桌全流程,推动形成全程可追溯、风险可防控的现代化监管格局,为“云味”出山融湾提供坚实的安全支撑。
3.全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以建强优势特色全产业链为核心,探索“大农业、大科技、大开放、大融合”发展路径,持续抓好健康畜禽、道地南药、优质稻米三大优势主导产业及无核黄皮、茶叶、花卉苗木等岭南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高标准建设2个国家级、15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探索推动引导建设一批“渔-农-林”种养一体示范区。打造建设云浮市南江流域现代蚕桑丝绸产业经济带,引领云浮市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行中药材标准化规模化生态种植,发展南药全产业链。构建全链条加工体系,发展产地初加工,加快推进精深加工,开发高附加值产品。积极推进加工副产物循环利用,实现绿色高效发展。积极探索“农产品+电商”模式,推动特色农产品等产业与电商融合发展,孵化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中小微电商企业,推动特色农产品出村进城、融湾出海,全面促进产业增效与升级。
(三)强化西江生态保护,打造优美生态环境涵养地。
坚持以系统性修复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质量,保障生态安全;强化生态保护与产业布局协同,实现生态资源向经济价值的转化;深入挖掘航运、文化、景观资源,推动生态产品向多元价值转化,进一步完善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
1.推进水源地开发保护和生态修复。
加快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加强沿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保障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结合西江流域自然地理优势,打通流域内断头涌,全面构建生态健康的河湖水系连通网络体系。推进岸线保护区和岸线保留区的管理保护,严控岸线保留区内开发建设活动类型和强度。加快对西江下游的蟠龙河、桂河、宝珠河等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开展综合治理。以西江串联重要生态空间,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修复,健全沿江区域自然保护地体系。科学开展水岸绿化工作,精准实施林分优化,提升沿岸森林景观,打造滨江绿美景观带。严格开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监管,加快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
2.完善西江生态经济走廊空间布局。
结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针对生态经济走廊内森林公园、专业林场、农田等生态要素,重点加强生态保育和生态修复,形成郁南大河-同乐大山、云开大山北脉、郁南林场-大金山,云安五爷山-云城亚婆髻山、崖楼山五片生态保护区,构筑西江流域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落实珠江-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战略要求,打造广东金属智造科技产业园、氢能源产业园、省市共建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市健康医药产业园、临港现代物流园、南江口文旅产业园、郁南现代农业示范园等七大新兴产业园,以及热电联产临港工业园。依托“六都港区-都杨港区”,带动临港产业发展,促进西江新城的开发建设和云浮老城的更新发展;以滨江地区的提质升级,带动云安城区、郁南县城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完善和公共服务提升。积极谋划打造集文旅康养、田园休闲、高端制造业为一体的产业融合发展区。
3.更好发挥西江经济价值。
依托珠江-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高水平建设云浮西江经济带,加快推动“一江四港区”联动发展。充分发挥云浮新港、广州云浮国际物流港等龙头优势,推进都杨港区、六都港区、南江口港区、都城港区规模化和专业化发展。重点推进都杨港区关塘码头一期工程、都城港区建城码头一期工程等建设,切实满足绿色矿山及产业园区相关货物出运需求。加快推进西江5000吨级航运能力提升以及水上综合服务区建设,提升西江黄金水道运输服务效能。谋划建设云浮疏港铁路,推动货运铁路入港、入园。全力打造全国内河绿色航运示范市、西江内河航运综合枢纽和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
(四)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打造旅游休闲优选目的地。
坚持以文化IP打造为核心,推动生态资源向文化体验、康养消费等多元价值转化;以多元化产品开发和节庆活动为支点,激活生态资源的市场活力,实现生态产品向旅游消费、文化贸易等价值的转化;以公共服务优化为保障,降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交易成本,提升生态旅游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增值,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
1.塑造云浮特色旅游品牌。
全力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打造高品质城乡文化IP,以文化惠民利民乐民为宗旨,聚力打造三大文化坐标:禅文化-世界禅文化之都,石文化-中国石艺之都,南江文化-岭南祖地,构建文化旅游发展新高度、挖掘文化与康养新深度、打通旅居生活目的地新广度,推动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提质升级。依托特色精品村、历史文化名村以及乡村振兴示范带、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等,构建乡村特色农产品和手工艺品全产业链,围绕农耕、红色、西江等打造特色文化体验方式,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
2.全面优化旅游产品多元融合路径。
依托人文、生态、区位、资源“四大优势”,用好禅文化、石文化、西江文化、南江文化、革命文化五大文化资源,持续打造生态康养旅游产业带、禅文化旅游产业带、西江生态旅游产业带、石文化商务旅游产业带、南江古人类文化旅游带、绿美生态旅游带等“六大旅游产业带”,培育具有云浮特色的原创IP,打造一批高品质的文化旅游产品,发展乡村旅游、康养旅游、工业旅游、研学旅游。创新发展“文旅+”“农旅+”“康养+”模式,创新生态价值转化应用场景,打造规模化、系列化、多层次的文化活动品牌体系,加强对外文化传播交流,推动优秀文化团体、文化艺术精品、文化品牌“走出去”。
3.健全生态旅游公共服务。
推进智慧旅游与数字化转型,加快发展智慧旅游,丰富全域旅游智能导览、信息查询、旅游线路推荐、线上预订、在线投诉等功能。完善文旅公共服务设施,持续推进公共服务补短板、提效能,拓展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的旅游服务功能。加强旅游区公共设施日常管护,建立健全长效运维管理机制。构建“快进慢游”交通网络,加快旅游风景道、南岭生态旅游公路建设,完善古驿道、绿道等沿线的服务设施。积极完善客运接驳体系,推动交通枢纽与核心景区、乡村旅游点之间的高效衔接,规划布局旅游专线巴士。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持续完善乡村旅游道路网络,将旅游景区标识系统全面纳入道路交通标志体系,持续推动村内道路硬化与基础设施全域覆盖。
(五)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打造“两山”理论实践标杆地。
坚持确好“权”,逐步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激发生态产品供给主体的活力,将生态碳汇开发与碳“双控”目标协同,机制创新,扩展碳达峰中本地产业发展空间;坚持算好“数”,逐步建立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及核算体系,科学评估生态产品价值底数,挖掘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潜力;坚持搭好“台”,紧扣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高标准建设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交易流转平台,丰富GEP、VEP核算结果应用场景,提高多元主体生态产品消费能力;坚持唱好“戏”,强化有为政府培育有效市场,拓宽生态产品投融资渠道,增强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能力。
1.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衔接。
建立生态产品动态监测制度,实现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动态更新。按照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要求,全面铺开、分阶段推进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支撑自然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严格监管。开展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江河湖泊等水流、湿地、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森林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充分利用国土调查成果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分批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先行对具有完整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空间和全民所有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基于现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利用网格化监测手段,探索开展生态产品基础信息调查,分领域摸清生态产品数量、质量等底数,形成生态产品目录清单。
2.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
探索应用生态产品价值(GEP、VEP)核算,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基础数据支撑。成立云浮市生态资源管理公司,依据《生态系统评估陆域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技术指南》,结合空间分辨率为30米的气象、水文、土地利用等数据,核算物质类生态产品(农林牧渔产品、水资源量)、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水源涵养、固碳释氧、水土保持、气候调节、调蓄洪水、空气净化、水质净化)和文化服务类产品(旅游康养、休闲游憩、景观增值)的价值,摸清生态产品价值家底。基于云浮市区域特征,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具有云浮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体系,明确生态碳汇、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等重点生态产品价值的核算标准和方法学。针对生态本底优渥且产权界定清晰的主体,如从事农林牧渔产品生产的各类企业,以及生态文化旅游领域的业主等,开展VEP项目价值核算工作。基于VEP核算数据,撰写VEP评估报告,为VEP项目的进一步融资、运营、开发奠定良好基础,初步形成科学可操作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及核算结果应用机制。
3.探索生态产品价值保值增值。
探索建设云浮市生态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构建生态碳账户体系,归集全市生态产品价值信息数据,强化系统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和信息共享,支持金融机构以生态碳汇资产和权益质押发放绿色贷款。探索建设云浮市生态产品交易流转服务平台,制定生态产品交易标准化业务流程,为自然资源和生态产品所有权人提供价值评估线上申请、资料提交、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全流程线上服务,生成权威的价值评估报告。通过生态产品交易流转服务平台实现不同主体间的划拨与转让,推动碳汇项目交易,促进生态价值转化。实时发布供求信息,助力供需双方快速建立联系,精准促成云浮市生态碳汇、用水权、排污权等生态权益交易。拓宽生态产品交易渠道和方式,组织开展生态产品线上云交易、云招商,鼓励参与各类生态产品推介博览会,推进生态产品供给方与需求方、资源方与投资方高效对接;探索中药材(南药)市场交易新模式。推广“土地融发展”模式,创新土地流转新模式,提升耕地综合利用和耕地利用率。探索盘活农村集体农用地、房屋及宅基地资源,拓宽农民收入渠道。试点采取租赁、托管等多种方式整合和流转零散的生态资源,促进资源集约化和规模化。
4.拓宽生态产品投融资渠道。
以构建生态产品价值“评估-交易-变现”三大链条为基础,强化生态产品价值信息共享,为金融赋能提供量化依据。鼓励风投、创投机构开展绿色经济领域的创新创业。加强资金和政策保障,用好用足中国人民银行支农支小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绿色信贷投放。
(1)完善“生态碳账户+碳信用+碳融资”三大环节,发挥绿色金融激励约束作用,支持金融机构根据生态碳账户数据探索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在金融领域融资“变现”。
建立特色生态碳账户核算体系。打造“地理标志银行”,制定优质生态农产品标准,扩大南药、肉桂、茶叶、优质稻等生态种植规模,打造“云浮生态”或“云浮GEP”标识品牌。依托云浮市生态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为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设立生态碳账户,构建涵盖经营情况、品牌培育、商标价值、碳汇评估价值等于一体的农业经营主体生态信息体系。
建设云浮市生态碳信用体系。完善生态碳信用评价机制,构建以固碳减排量为核心,兼顾绿色生产标准执行、农产品质量认证等指标的农业碳信用评级体系。联合第三方评估机构、金融机构制定差异化评级标准,结合生态碳账户数据信息将主体碳信用划分为不同等级,生成标准化生态碳信用报告。
加强生态碳信用结果在金融领域运用。依托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创新生态碳融资产品与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将碳配额、绿色电力证书收益权、排污权、用水权等更多生态资产和权益纳入合格抵(质)押品范围,制定绿色金融标准,推动金融机构推广更多生态金融产品服务。
(2)突出支持“农林业+水生态产业+文化旅游”三大领域,加大对生态产品经营开发、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的支持力度。
突出支持生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复制推广“肉桂银行”综合融资服务模式,推动金融进一步扩围赋能托洞腐竹、新兴香荔、郁南无核黄皮等地理标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以地理标志专用权质押融资、产业链金融为主的信贷产品,激活地理标志无形资产属性,扩大南药、肉桂、茶叶、优质稻等生态种植规模,做强做优“生态+”特色农业产业。积极推广应用生物多样性金融标准和农业转型金融标准,推动生猪养殖企业应用生态养殖方式,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减排。发挥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将贷款额度、利率与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挂钩,推广“零毁林生态种养殖支持贷款”“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等产品服务,调动农业经营主体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性。探索“矿产资源开发+生态修复”一体化融资模式,推动农业经营、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形成“生态保护-产品增值-经济发展-生态再保护”的良性循环。
突出支持水生态产业发展壮大。创新做好“水金融”,创新“水源涵养贷”“水土保持贷”,重点支持西江、罗定江流域及重点生态清洁小流域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生态修复项目。推广“取水权质押贷款”等“水金融”产品服务,支持推进水资源配置、河砂资源开发、涉水文旅、抽水蓄能电站、生态渔业等重点项目,促进水生态产业发展壮大。
突出支持文化旅游和康养产业发展。围绕六祖故里、天露山、蟠龙洞等景区,创新“生态文旅贷”,支持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民宿集群发展、禅文化体验项目升级。运用EOD模式(生态产品导向投融资),整合生态修复项目与文旅产业开发项目,争取更多国家和省级EOD试点项目落地,通过政策性银行中长期贷款提供资金保障。
(3)夯实“银行+证券+保险”三大支撑,创新贷款、票据、债券、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种类,鼓励各商业银行设立生态支行、生态金融服务中心,持续强化生态金融服务能力。
加大生态领域的银行信贷资源投入。鼓励各商业银行完善生态金融专业机构体系,择优选点设立生态支行、生态金融服务中心,在信贷资源、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等方面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给予更多倾斜支持。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性前提下,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放款效率,把更多生态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权限下放至各生态金融专业机构。明确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目标任务,优化内部考核和评估机制,强化生态领域资金保障。建立金融机构生态环境信息披露机制,推动水土保持生态产品经营主体、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经营主体公开环境信息。
丰富生态领域的直接融资工具运用。鼓励金融机构通过资产证券化(ABS)、绿色信贷资产支持证券(CLO)等方式,盘活存量绿色信贷资产,重点盘活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等领域的优质信贷资产。引导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基金重点投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领域,优先支持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开发项目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项目,支持本地环保企业上市融资,培育更多绿色上市后备企业。
强化生态领域的保险保障功能作用。扩大生态保险覆盖面,开发个性化、定制化保险产品。推广林业碳汇价值综合保险、南药种植气象指数保险、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降低生态产业经营风险;创新水土流失灾害保险、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经营损失保险,为水土保持生态产品经营主体提供风险保障;探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绿色建筑保险,为企业绿色生产经营提供保障。建立保险与信贷协同机制,对购买生态保险(含生物多样性保险)的企业,在贷款审批、利率优惠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5.建立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完善生态公益林林地征占用、调整审批等管理制度,健全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和占补平衡政策。建立自然资源开发使用成本评估机制,将资源所有者权益和生态环境损害等纳入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形成内容。探索实行以国有林场为重点的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建立以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探索建立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资源交易开发、零碳园区、零碳工厂等领域购买生态碳汇资产指标标准。设立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专项资金,用于贷款贴息、保费补贴、风险补偿、评估补贴、平台建设等。探索通过发行企业生态债券和社会捐助等方式,拓宽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渠道。探索绿色债券、水权交易、排污权和碳排放权等市场化生态补偿路径。探索建立多元化补偿机制,在保留一定的财政转移支付补偿外,积极探索产业、科研、教育、基础设施等多种补偿形式的可行性。
四、进度安排
为系统、高效推进试点工作,确保各阶段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清晰、成果可期,现对试点全过程进行细化部署如下:
(一)细化方案阶段(2026年3月底前)。
组织编制《云浮市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实施方案》,细化总体思路、试点内容、进度安排、预期成果、保障措施等,制定分年度的重要节点目标,提出在机制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落地、价值变现等方面的具体预期进展,积极争取省级政策与资源支持。
(二)启动实施阶段(2026年4月-12月)。
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围绕调查监测、价值评价机制等方面夯实基础体系,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有效转化。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在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领域开展先行先试,多点突破,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三)深化提升阶段(2027年1月-2028年9月)。
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各项试点任务,建立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障机制,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和模式。深化绿色金融创新,推动生态产品收益权、碳汇预期收益权等抵质押贷款,发行绿色债券。建立年度评估制度,定期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试点方案,提炼初步经验。
(四)验收总结阶段(2028年10月-12月)。
对照实施方案目标,对试点工作的成效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后续深化建议。提炼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取得的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模式,向省内外同类地区推广云浮的模式与经验。
(五)持续巩固成果阶段(试点期后长期坚持)。
各部门持续深化创建工作,巩固提升试点成果。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深度融入绿色国际化城市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乡村振兴、“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重大战略,持续拓展价值实现的新领域、新路径。
五、预期效果
(一)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政策体系。建立健全云浮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机制、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障机制,初步形成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体系,编制形成具有云浮特色的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如森林碳汇、特色南药、生态农产品、禅意康养资源等)。
(二)打造具有云浮特色的生态产品区域品牌。围绕“小而优”和“精而美”特色农产品,构建“云字号”农业品牌体系,开展系列品牌农产品推介活动。打造绿色健康的“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茶罐子”品牌,创响一批“工艺牌”“文化牌”的乡土品牌。
(三)搭建生态产品交易服务平台。建设云浮市生态产品交易流转服务平台,以“分散化输入、整体化输出”模式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资源和工业遗址、废弃矿山、古旧村落等存量资源的权益集中流转经营。
(四)打造绿美广东的云浮实践样板。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林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机制、林业投融资服务机制。建设云浮市生态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碳金融创新激活生态资产价值,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提供绿色发展动力。
六、保障措施
为扎实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对试点中遇到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向上争取授权或联合攻关,争取上级在项目审批、资金统筹、要素保障等方面赋予试点地区改革授权和政策倾斜(详见附件1《试点改革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云浮市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专班,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试点工作的顶层设计、重大决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专班日常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局承担,相关部门参与,负责对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督查指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建立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加强对各项任务的统筹推进和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部门围绕实施方案,按职责分工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方案和政策,推动各领域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确保取得实效。
(二)保障资金投入。
建立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主动加强与上级对口业务部门沟通衔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相关部门在资金、政策、项目上的支持,统筹市、县级相关专项资金。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生态旅游等项目,高效高质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各项工作。
(三)鼓励先行先试。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在土地、环保、金融等领域的差异化政策权限,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环评、用地等审批流程,推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缩短项目落地周期。落实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探索、大胆创新,留出试错、容错的空间,对因探索创新导致的非主观失误,在考核、审计中予以免责或减责。
(四)强化宣传培训。
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的宣传媒介作用,加强对试点政策、成效、典型案例的宣传解读,定期披露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生态+文旅康养等融合发展模式成效,以及绿色金融支持力度等信息,提高全社会认知,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和监督,为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1.云浮市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改革清单
2.重点任务分工表
3.云浮市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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