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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09年01月22日 出处:本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兴县消防大队士官公寓楼工程己由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资字(2008)1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广东省新兴县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上级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新兴县新城镇北垌文锦路 2.2项目规模与工期: 项目为造价约166万元,框架4层结构,建筑面积约1110M2的房屋建筑工程,计划2009年3月1日开工,2009年8月2日竣工,工期15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2.3招标范围与标段: 本次招标按一个合同段招标,按新兴县消防大队士官公寓楼工程图纸内容总承包施工,具体工程项目内容按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满足本项目的资格后审条件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潜在投标人自2009年1月23日开始可在云浮建设信息网www.yfci.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等附件。正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节假日除外)的每天9:00-11:00、15:00-17:00时到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地址:新兴县新城镇大园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购买招标文件及附件。 4.2 招标(成果)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后方可投标,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 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出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制度,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代理机构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收据,开标后,购买人再凭收据原件向出票人补回完整的发票。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2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新城镇大园路1号新兴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交易大厅)。 5.2交标时间为2009年2月13日8:30至9:3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云浮日报、广东招商投资网、云浮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新兴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6)2977756 招标代理机构:云浮市金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6)2979881、2810328 交易服务机构: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766)2884088 200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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