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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23年07月18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房〔2023〕1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云浮市物业管理区域地下车库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16日
云浮市物业管理区域地下车库防汛应急预案
为加强物业管理区域防汛应急工作,在雨季和汛期避免和减轻物业管理区域地下车库公共设施、业主财产的损失,维护物业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物业管理区域防汛应急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现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国家、省、市关于防汛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原则,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制定防范措施,为有效指导和规范云浮市物业管理区域地下车库防汛防风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物业小区和地下车库的安全排涝,确保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物业管理区域防汛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暴雨内涝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区域地下车库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发展与房地产监管科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发展与房地产监管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发展与房地产监管科)。
三、工作任务
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物业企业开展对物业管理区域地下车库及其配备的水泵、电源配电箱、排水管道、阀门、应急发电机组等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排查,全面加强物业管理区域防汛安全管理,并督促物业企业,各物业小区做好雨季和汛期防汛防风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各县(市、区)住建局职责。
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地下车库防汛工作。
(二)物业服务企业的防汛职责。
1.按照防汛和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主管部门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作为物业企业第一责任人,指挥该企业防汛工作。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职责,制定防汛工作预案,组织物业从业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向上报防汛应急和住建部门。
2.全面彻底排查和消除所管辖物业小区安全隐患,做好防汛设施和物资准备工作。重点排查地下车库的排水泵、电源配电箱、排水管道、阀门、应急发电机组等公共设施设备;地下车库如堆放装修用的溶剂、汽油、液化汽钢瓶等物资要搬离,避免在水灾条件再滋生二次灾害;落实采光窗、竖井、通风孔等外露孔口各项防汛措施。对小区内可能出现险情、灾情的地下车库,加强排水设施排查疏导工作,预防强降水引发小区积涝,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确保小区安全。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级别、原则。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与气象、水利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建立经常性的联系渠道,强化信息沟通,及时掌握风情、雨情、水情和地质灾害气象等预报,以便快速做出应对反应。按洪涝台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响应原则: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市政府和市防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根据市三防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实施相应应急响应行动。
(二)响应工作。
Ⅳ级应急响应:当市三防指挥部启动防台Ⅳ级应急响应时,实施Ⅳ级应急响应行动。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广播、微信群发信息、张贴防风防汛提示等措施提醒做好防御准备。
Ⅲ级应急响应:当市三防指挥部启动防台Ⅲ级应急响应时,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广播、微信群发信息、张贴防风防汛提示等措施提醒做好防御准备,并做好地下车库供电设备、排水泵、防洪闸等防汛抢险设施设备的检查工作。
Ⅱ级应急响应:当市三防指挥部启动防台Ⅱ级应急响应时,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广播、微信群发信息、张贴防风防汛提示等措施提醒做好防御准备,对可能出现险情、灾情的区域、地段,加强排水设施排查、疏导工作,预防强降水引发小区积涝,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并做好地下车库的排涝工作,对地下车库防汛能力进行评估,如车库排水无法应对本次汛情,应提前规划引导业主将车辆移离地下停车场,有序停放于安全区域,避免财产损失。
Ⅰ级应急响应:当市三防指挥部启动防台Ⅰ级应急响应时,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广播、微信群发信息等措施提醒做好防御;一旦发现险情,做好警示、警戒,组织人员、车辆撤离疏散。
(三)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和结束。
1.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各县(市、区)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各地三防指挥部的指令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
2.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待市三防指挥部解除应急响应后,各县(市、区)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解除应急响应。
(四)灾后处置。
应急响应结束后,市住建局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部署落实灾后事宜处理工作,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地下车库进行检查,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并及时向市住建局上报灾损情况。市住建局要及时进行汇总并上报市三防指挥部。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执行防汛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地下车库防汛工作,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在汛期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确保小区的汛期安全。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到物业管理区域地下车库防汛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防汛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汛期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各项防汛措施,保障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小区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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