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本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云浮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网>>政策>>部门文件及解读>> 文章内容
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25年12月02日 出处:本网
一、出台背景与意义是什么?
环卫工人是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要守护者,保障其劳动报酬权益,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保障劳动者工资支付的有关要求,聚焦环卫行业特点,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浮监管分局联合制定了本《细则》。其核心目标是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并规范运行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制度,通过明确各方责任、规范资金管理、强化支付保障,从源头预防和解决拖欠环卫工人工资问题,切实维护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于什么范围?
本市城市和圩镇范围内的环卫服务项目,包括城市道路与水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及粪便收集运输、公厕运维等。
三、谁能享受政策保障?
所有从事上述环卫项目的作业人员,涵盖劳动合同制、劳务合同制、劳务派遣等形式的管理人员及一线作业人员(不含村庄保洁人员)。
四、什么是“专用账户”?
指环卫企业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的,专项用于支付环卫工人工资及缴纳“五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专用存款账户。账户名称规范为“环卫企业全称+项目名称+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此账户独立管理,专款专用。
四、什么是“人工费用”?
指采购单位向专用账户拨付的,专项用于支付环卫工人工资及“五险一金”的费用。
五、专用账户怎么开立?
专用账户开立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签约约定:采购单位与环卫企业签订环卫服务合同时,必须明确人工费用总额、拨付比例和日期;已签订合同未明确的,需补签补充协议。
(二)账户开立: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由采购单位组织环卫企业在项目所在地银行开户,账户名称统一为“环卫企业全称+项目名称+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
(三)三方协议:开户后3个工作日内,环卫企业需与采购单位、开户银行签订三方协议,明确账户管理、资金拨付、工资发放等各方权利责任。
(四)备案管理:账户开立后30日内,环卫企业需向属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提交开户凭证、三方协议及合同复印件。
六、人工费用等资金约定如何拨付?
(一)企业申报: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环卫企业需提交上月工资支付表(需工人本人签字)、“五险一金”缴费凭证,向采购单位申请拨款;劳务派遣用工的,需提前至每月3日前完成核定并报送。
(二)部门审核:采购单位每月7日前审核后,报属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核实,主管部门于每月10日前向财政部门申请拨款。
(三)财政拨付:属地财政部门每月20日前,将工资及“五险一金”费用足额拨付至专用账户,剩余环卫服务费按原有途径划拨。
七、环卫工人工资怎么发、社保怎么缴?
(一)工资发放:开户银行收到拨款和审核后的工资表后,经采购单位同意,3个工作日内直接发放至环卫工人本人银行账户(鼓励使用社会保障卡),并同步向采购单位反馈发放信息。
(二)社保缴纳:开户银行根据审核后的缴费凭证,协助环卫企业同步完成“五险一金”代缴,缴费凭证由企业报送采购单位留存。
八、专用账户怎么注销?
合同到期或开户银行发生变更等情况需撤销账户合同到期或需变更开户银行时,需按以下流程办理:环卫企业在项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30日(含无欠薪声明、举报方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注销申请表和无欠薪承诺书,经采购单位5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银行凭采购单位的同意撤销通知书,按程序办理注销。
九、对可能发生拖欠环卫工人工资等风险隐患如何防范?
强化全流程监控预警。一是动态监控。依托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归集账户资金流水、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数据,实现全程监管。二是应急保障。若专用账户被冻结、查封,开户银行需24小时内告知采购单位和主管部门,立即启动合同履约保证金或现金支付等方式,保障工资按时发放。
十、在实施过程中如果确保该细则执行落实到位,明确哪些部门单位责任?
进一步完善环卫行业工人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体系,强化协调联动,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指导监督、社会协同监督,依法根治环卫领域拖欠环卫工人工资问题。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监管,指导监督工资支付,审核资金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查处欠薪案件,开通劳动仲裁绿色通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医疗保障、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环卫工人“五险一金”的权益保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资金保障,按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采购单位负责将专用账户设立及管理要求纳入合同约定,审核工资表和缴费凭证,督促企业合规操作;环卫企业负责实名制管理,如实申报工资,对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开户银行负责规范账户服务,按时发放工资、代缴社保,及时预警风险。
相关文件: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浮监管分局关于印发《云浮市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
版权所有(c) 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6-8839206 单位地址:云浮市区星岩二路95号 ICP备案: 粤ICP备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 4453000050 公安备案: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 |
|||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