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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23年09月11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关于加强工程施工期间地下管线保护管理的通知》制定的背景
地下管线,是指铺设于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石油和天然气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用于集中敷设上述管线的综合管廊。
近年来我市发生多起因第三方施工破坏地下管线的事件,违规施工对管道财产造成严重损害,对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产生重大威胁。第三方施工破坏地下管线的主要原因:一是在地下管线的安全保护范围内,未探测查明地下管线现状,未采取有效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施工单位盲目进行机械施工;二是部分建设单位的管线保护意识薄弱,没有落实施工详查、管线会签、旁站监督的管理职责;三是部分管线权属单位对埋深较大的非开挖地下管线安全交底不清等。
地下管线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为建立健全地下管线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管控施工破坏地下管线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关于加强工程施工期间地下管线保护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由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浮市交通运输局、云浮市水务局、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云浮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实施。
二、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内的房屋市政工程,其施工期间地下管线保护管理适用本《通知》,交通、水利、城市绿化、市政设施养护等工程施工参照本通知实施。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八节,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节,压实工程参建单位的安全责任,明确涉及地下管线的建设项目中,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二节,强化管线权属单位的安全运行主体责任,明确其在管线运行维护、管理、现场监护等方面的具体职责。
第三节,强化部门和属地镇(街)的监管责任,明确建设主管部门、管线主管部门、属地镇(街)的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制止危及地下管线安全的施工及管线违法建设行为。
第四节,强化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加强施工许可承诺管理、加强道路挖掘许可环节审批、加强在水工程挖掘、安装和横跨河道管理范围内许可环节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第五节,综合运用惩戒和激励手段提高治理效能,建立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刑事处罚相衔接的执法机制。严肃查处破坏地下管线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未采取地下管线保护措施的行为列入信用记录范围及管理信息范围,严肃查处未经批准或超越许可范围施工违法行为。
第六节,提高地下管线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明确勘察、施工、管线权属单位和管线主管部门应当按职责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地下管线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第七节,完善地下管线信息处理机制,明确对详查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既有地下管线现状资料中未标注的地下管线的处理机制。
第八节,对本通知的实施期限等内容进行说明。
云建通〔2023〕24号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浮市交通运输局云浮市水务局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云浮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工程施工期间地下管线保护管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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