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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21年03月18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持续发展,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2017〕34号)等规定,我局起草了《云浮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进行公示,征询公众意见:
一、内容简介
《办法》共6章28条条款,从制定依据、适用范围、职责分工、管理原则、信用信息分类及定义、记录采集途径,信用评价及应用、信用信息发布、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异议途径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是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的重要措施,对提升建筑行业信用监管水平,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既能够满足建筑市场管理需要,也能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二、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各类建设工程企业、建设单位和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办法》是否对社会稳定产生影响,具体有哪些?是否会影响公众利益,具体有哪些?对防范社会稳定风险有哪些好的措施和建议?
四、公示期
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8日,共十天。
1、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与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电话:0766-8838773,E-mail:yf8838773@163.com)联系,对《办法》提出建议或意见。
2、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附件1-1:云浮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听证稿).doc
附件1-2:云浮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量化评分标准(听证稿).xls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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