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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18年06月22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各在建工程项目:
为切实加强汛期施工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各类触电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汛期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必须高度重视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施工用电负总责,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现场施工用电的第一责任人;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工程安全监理职责,加强对施工用电的安全监理,并承担安全用电的监理责任。建筑电工、电焊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才可上岗,并承担安全用电的管理责任。
二、严格履行审批验收制度
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施工实际制定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按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并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专项方案组织实施;实施后经总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安全、技术、工程人员验收合格后才可使用。
三、加强现场施工用电管理
1、外电防护。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时,必须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并悬挂明显的警示标志;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不得进行施工、建造临时设施或堆放材料物品。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施工用电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的设置、安装及接地装置的材料应符合规范要求,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施工现场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防雷措施应符合规范要求。
3、配电线路。线路应设短路、过载保护,导线截面应满足线路负荷电流;电缆应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并应符合规范要求,严禁沿地面明设或沿脚手架、树木等敷设;室内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4、配电箱与开关箱。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照明用电应与动力用电分开设置,应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特殊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总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并灵敏可靠;分配箱与开关箱的距离、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箱体应设置系统接线图、分路标记和责任人、联系电话。
四、突出用电安全管理重点
应加大对基坑、易受雨水浸泡的低洼处作业场所、工人宿舍区用电的安全管理力度,落实专人跟踪管理,定期检查配电线路、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基坑、低洼处作业场所的配电线路应按规范要求采用架空敷设,并保证线路及接头的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确保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及预警信息,当启动气象灾害III级应急响应时,施工现场除抢险工程外,全部停止施工用电。
五、加强监督检查
各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按要求抓好落实,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做好日常检查工作,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落实专人跟踪、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迅速整改。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施工企业限期整改。
请各在建工程项目迅速开展施工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迅速整改并登记成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并于7月3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报我局质安科(yf8831572@163.com),市城区由市安监站负责。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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