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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20年04月29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要求,市住建局“因城施策”,出台《云浮市住建局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的意见》,五条特定措施以提振市场信心,“硬核”支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我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有效期于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至2020年6月30日。网签系统有效期同步延期。
疫情期间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户管理。一是试行以银行保函形式,代替预售资金监管专户预留资金。二是批准企业使用专户资金用于复工复产时防控疫情支出。
将因疫情延期施工履约、延期验收情况列入延期交付的免责条件。具体由当事人根据合同目的和疫情防控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因果关系等综合认定。
加快办理房屋面积确认、商品房预售许可等审批手续,因疫情原因不能及时提供的申请材料,对可以后补的资料推行容缺受理。
鼓励企业采取促销措施加快消化商品房库存,适当调整价格调控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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