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本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云浮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网>>专题专栏>>云浮市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 文章内容
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26年05月21日 出处:本网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政数函〔2026〕199号)和省住建厅有关工作精神,为全面提升“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服务效能,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集成办理进行进一步优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业务表单少填、办事材料少报、群众办事少跑、联办事项快办”的要求,对办事流程、申报材料、群众办事便利度、并联效率等进行认真梳理,对标全国、全省最优开展优化整改,全面提升服务质效,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企业群众办事获得感、满意度显著增强。
二、优化内容
(一)统筹完善“一张表单”。对“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关联的事项业务表单进行统筹整合,对可合并的信息一律合并,可精简的一律精简,将原来各自需填报的单事项申请表统一归集为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申请表(详见附件2),做到填报内容大幅减少,填报便利度显著提升。
(二)精简申报材料。全面梳理各事项各环节需提交的办事材料,坚决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材料,可跨事项复用的材料一律要求只提交一份,已在其他事项提交过且共享复用的一律支持授权调用,可通过电子证照调取的一律免交纸质材料,可通过共享数据核验的一律以后台数据核验替代纸质证明,主要材料齐全、次要材料暂缺的一律支持容缺受理、先办后补,最大限度减少办事人提交办事材料份数,“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申请材料从22份精简至15份(详见附件3)。
(三)优化办事流程。将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分为基础事项(施工许可核发、质量监督备案、安全监督登记)和可选事项(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人提交“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申请后,系统自动推送至所有事项(包括基础事项和可选事项)审批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同步预审,审批部门“一次告知”申请人,指导其办理所需事项(能并则并),无需办理的事项及时反馈申请人;申请人不得跳过基础事项,直接进行可选事项的申报,对未能同步申报的可选事项,审批部门应引导其通过原独立办件渠道申报,优化后的业务流程图详见附件4。
(四)提升服务能力。按照“高效办成”原则,强化部门内部、跨部门业务协同,涉及现场勘验的事项环节,审批部门要联合主动介入、提前踏勘,建立联动服务机制。持续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建设,强化窗口宣传指导作用,帮助企业群众用好改革政策。在产业园区等加强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结合实际建立专班服务、专员跟进等机制,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应明确内部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跟进负责,尤其是涉及跨部门的地区,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优化方案加快推动,落地见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等渠道加强政策解读,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及时收集企业群众意见,推动我市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运行机制流程不断完善,切实提升办事企业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三)加强督促指导。市级部门要切实做好统筹协调,加强对各县(市、区)的指导,按时序要求组织推进各项工作,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关联事项并联审批真正达到流程更顺、办理更快、资料更少、企业体验更好的目标。
附件:1.云浮市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办事指南
2.云浮市“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申请表
3.云浮市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材料清单
4.云浮市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业务流程图
5.云浮市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优化前后对比表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0日
|
版权所有(c) 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6-8839206 单位地址:云浮市区星岩二路95号 ICP备案: 粤ICP备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 4453000050 公安备案: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 |
|||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