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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07年08月17日 出处:本网
云浮市建设局通过创新举措,推行五项管理制度,有效地遏制了建筑市场腐败现象发生,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去年至今年8月全市共86宗工程项目入市交易,工程造价(中标价)3.88亿元,标底价4.18亿元,下浮率7.21%。应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率均达到100%。从2005年至今,市招标投标工作保持零有效投诉。 一、实行联合备案、整改反馈制度,深化监管手段。云浮市建设局通过对每一份招标文件文本由建管、造价、招投标管理部门按分工、专业分类提出修改意见,并对条款进行单列备案;由招标人根据备案意见进行整改并反馈报送备查,从不同方位进行专业的监督,并针对反馈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将招投标中的潜在问题尽量在前期解决,收到良好的效果,使原来因在招标文件设置条件,暗定中标人的现象等到彻底控制,因招标过程不公而产生的矛盾和投拆大幅减少,从2005年至今,市招标投标工作保持零有效投诉。 二、坚持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发布制度,强化公开原则。云浮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均在云浮公众信息网、云浮建设信息网发布,保证了信息资源及时、准确公开发布,公告、公示期间广泛接受群众和企业的投诉、咨询,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杜绝了小范围暗箱操作规避监督的可能,强化了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原则,有力确保了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 三、整合人才资源、严格评委管理,防止专家腐败。云浮市建设局通过对全市建设方面160多名人才资源进行整合,建立云浮市评标专家库,对评标专家实行统一培训、考核、聘用,在开标前集中按专业、地区、级别等分类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专家,并进行动态跟踪,违规清出等管理,保障了专库队伍的纯洁性,有效防止了工程交易中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推行行政建议书制度,创新执法手段。云浮市建设局实行了行政建议书制度,对潜在行政不作为,违法、违规行为,可能会产生不良后果,先促其整改,作为施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和进行行政处罚时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和事实依据,今年以来先后发出4份行政建议书,建议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极大丰富了行政执法手段,创新地解决了政策法规覆盖面不足的问题。 五、建立诚信、市场准入清出制度,增强了行业自律意识。云浮市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对建筑企业良好、不良行为,对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在云浮建设信息网站进行公布,先后对全市45家企业进行良好记录50次,不良记录27次;对外地进驻我市企业实行备案制度,加强外来企业的管理力度,营造我市各企业间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解决了通过外地企业围标、串标、乱挂靠和中标后难以监管等难题,进一步增强了企业、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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