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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15年07月13日 出处:本网
各县(市、区、南园)建设局,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
根据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方案,我局于2015年6月24日至7月3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全市第二次督查,督查组由我局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陈玮总工程师带队,建筑市场监管科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共4名成员组成。检查组听取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就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开展情况汇报,抽查工地现场,参照省厅检查表格对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从全市179项建筑工程中抽查了10个在建项目,对施工现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市场行为方面进行48项内容检查。检查完毕后,召开由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受检项目的各参与方(建设、监理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参加的反馈意见会。就检查发现问题,要求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跟进落实整改。
二、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监督力度。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能够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和市住建局工程质量两年治理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治理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带队开展辖区内工程质量两年治理和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检查,指导辖区内在建工程五方责任主体收集资料,每4个月对工程项目和责任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月初按时报送查处情况表。特别是云安县建设局工作细致,对多项查出的问题跟踪落实整改。
(二)加强落实质量责任制。新建和在建工程五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项目负责人签定《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并建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在施工现场公示施工许可信息、实行样板引路,促进工程施工质量精细化管理,严格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人关键岗位责任制。
(三)实现建筑市场大数据平台。按省住建厅要求,完成本地区工程建设企业、工程项目、诚信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建设,今年6月我市通过云浮市建筑市场数据接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的接口程序,实现全省各市县数据与省级平台数据库实时同步,基础数据实时互联互通,并通过省住建厅验收,实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的“两场联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督查情况看,在市场行为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设单位方面。部分工地现场提供五方责任主体工程款支付凭证不齐全,未按施工合同条款支付;施工总承包合同不使用规范文件并无合同备案,消防、园林、水电不实行施工总承包;个别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不重视资料收集,施工现场资料不完整。
(二)施工单位方面。建造师、五大员等关键岗位存在个别人员缺岗现象;部分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未能提供劳动合同,未有管理人员社保和工资发放证明;部分工程没有材料设备采购台帐和租赁台帐、材料设备采购支付款凭证和租赁支付款凭证;所有检查工地都没有自有机构设备、周转材料的证明。
(三)监理单位方面。部分施工现场存在监理例会会议纪要无参加会议人签名;监理月报未按省统一用表;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中,总监或专监未盖注册章等问题。
(四)建设主管部门方面。存在工程款支付检查不到位的情况;个别工程项目存在先开工、后补办相关建设手续的现象;案件查处力度不够,至今全市还没有案件报送。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对本次检查发现的资料不规范、收集不完善等问题督促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另一方面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等文件要求进行深挖,对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要予以立案,以治乱为主,注重问责,从严处罚,查处存在问题的单位。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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