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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17年04月20日 出处:云浮市住建局
云浮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招标文件需要修正的内容如下,招标人现采用电子文件形式予以网上发布:
一、原文: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的“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修改: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原文: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招标范围”的“招标云浮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本次招标按一个合同段招标,按工程功能需求和建设内容总承包施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安装、包调试、包验收、包保修,具体工程项目内容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只对招标范围中部分工程投标者,将不予考虑。”
修改:云浮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本次招标按一个合同段招标,按工程功能需求和建设内容总承包施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安装、包调试、包验收、包保修等,具体工程项目内容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只对招标范围中部分工程投标者,将不予考虑。
三、原文: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质量要求”的“符合《工程质量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修改: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原文: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款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3项“投标人在本公告发布前已到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企业信用信息库录入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对未按要求办理好企业信用信息库录入的企业(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修改:“投标人在开标前已到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企业信用信息库录入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对未按要求办理好企业信用信息库录入的企业(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五、(1)原文: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的“4.1”;(2)原文: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款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4项“4、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得在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项目的投标;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置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检(量)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管理员1人。”。
修改:(1)1.4.1 ;(2) 4、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得在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项目的投标;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置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检(量)员2人、材料员1人、机械管理员1人。
六、原文: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的“3.5.5”
修改:1.4.3。
七、原文: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投标保证金”的“3、根据云建市[2014]9号文规定,在云浮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评价中,获得诚信AAA级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时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4、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五日内按投标人名称无息退还,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的五日内按中标人名称无息退还。”
修改: 4、根据云建市[2014]9号文规定,在云浮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评价中,获得诚信AAA级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时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五日内按投标人名称无息退还,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的五日内按中标人名称无息退还。
八、原文: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开标程序”的“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前,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招标人对照《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资料查验登记表》当众查验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格审查证件及证明资料复印件及原件,资格审查证件及证明资料复印件及原件经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人确认及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后,除投标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证件暂交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押管外,待评标结束后,除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证件暂交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押管外,其余投标人的证件及证明资料原件均即时归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证件转交住建局服务“窗口”押管,留作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之用,其余证件均退还投标人。《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资料查验登记表》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作资格后审依据,未经招标人查验原件的证件资料不作资格审查依据。”
修改: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前,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招标人对照《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资料查验登记表》当众查验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格审查证件及证明资料复印件及原件,资格审查证件及证明资料复印件及原件经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人确认及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后,投标人的证件及证明资料原件均即时归还。根据《关于调整云浮市建筑工程项目班子人员管理的通知》(云建市[2017]6号)的有关规定,通过云浮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市一体化平台)对关键岗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和专职安全员)从工程报建至建筑质量竣工验收止进行锁定。《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资料查验登记表》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作资格后审依据,未经招标人查验原件的证件资料不作资格审查依据。
九、原文: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开标程序”的“4、(9)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用信息库录入网页打印机(加盖公章)”
修改:(9)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用信息库录入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十、原文: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0.3.2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每一项目内容包含:工程总费用、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单价及人工、材料、机械单价等报价,且各报价的构成应相符)。”
修改:10.3.2 人工费工日单价报价必须符合云建价(2013)2号文的规定。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每一项目内容包含:工程总费用、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单价及人工、材料、机械单价等报价,且各报价的构成应相符)。
十一、(1)原文: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履约担保”的“2、履约担保在签订合同前交由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托管,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人和招标人。”
修改:2、履约担保的支付和退还按施工合同执行。
(2)原文: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4、履约担保可以采用下列任一方式:(1)银行担保(2)专业担保公司担保(3)现金担保(转账或电汇至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设账户)。”
修改:4、履约担保可以采用下列任一方式:(1)银行担保(2)专业担保公司担保(3)现金担保。
(3)原文: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0.3 投标时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规范性与强制性费用报价内容。”的“10.3.3措施项目费,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费用。投标人按2010《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规定的费用构成分专业进行报价,投标人没有计算或少算费用,视为此费用已包括在其他费用中。投标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总费用不得低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相应费用的90%;按费率计算部分,以分部分项项目费为计算基础,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费率按3.8796% %计算。本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公布的总费用为5723619.21元。投标人应根据现行标准规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修改:10.3.3 措施项目费其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部分”费用,不列入招标投标竞争范围。计入投标报价时,根据2010《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规定,投标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建筑工程费率部分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按3.8796%计算;安装工程费率部分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按28.9613%计算;市政工程费率部分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按3.538%计算。本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部分”公布的最高报价值相应费用为:5723819.21元。”
十二、原文: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 “10.3.6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修改:“10.3.6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原文: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9项的“1.9.1招标人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修改:1.9.1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十四、(1)原文: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5项的“3.5.8 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的有效证明(必须提供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票据原件)”
修改:3.5.8 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的有效证明(必须提供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票据原件)和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单原件(如采用网上银行转账,须打印电子回单并加盖公章,诚信AAA级企业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原诚信评价为B级的企业,过渡期内已签订三方协议的,诚信保证金可在投标中作为企业投标保证金使用,须提供三方协议原件。若诚信保证金的额度不足以满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额度,投标人还须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补足差额部分,满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2)原文: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5项的“3.5.5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置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检(量)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管理员1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量)员、材料员、机管员的《各类岗位持证人员注册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修改: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置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检(量)员2人、材料员1人、机械管理员1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量)员、材料员、机管员的《各类岗位持证人员注册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十五、原文: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7.6项的 “7.6.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修改:7.6.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十六、原文: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的第6.1.3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以便核验。”
修改:6.1.3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以便核验。
十七、原文: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的第6.1.4项“(1)第一章“投标人须”第1.4.3项规定的任何情形的”
修改:6.1.4(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情形的
十八、原文: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的第6.1.5项“(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修改:(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十九、原文: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的第6.3.3项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有疑问额,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修改:6.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二十、原文: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的第7.5项“招标人保留对参加投标人进行澄清、抽查和现场考察的圈里,若发现投标申请人的虚假、假报材料行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逐级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
修改:7.5 招标人保留对参加投标人进行澄清、抽查和现场考察的权利,若发现投标申请人的虚假、假报材料行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逐级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
二十一、原文: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格式”的“第一部分 协议书”的第四款“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质量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修改: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十二、原文: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格式”的“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的第19.5款“þ 按合同支付的有关规定:
工程预付款:按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10%计,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在工程预付款内扣减。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且承包人进场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工程预付款的抵扣,在每月工程进度款中以月可支付进度款的20%金额扣减,直至扣完为止。
工程进度款:每月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造价(不含暂列金额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75%支付工程款;
工程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合同价(已含预付款,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暂列金额)的80%。结算经审核后一个月内支付到结算造价的95%(5%作为质量保修金 ;
保修金:合同价款的5%(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年期满之日起14天内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额;因承包人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履行无偿保修义务后方可全额返还质量保证金)。”
修改:þ 按合同支付的有关规定:
工程预付款:按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10%支付,其中: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保证金在工程预付款内提取。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且承包人进场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工程预付款的抵扣,在每月工程进度款中以月可支付进度款的20%金额扣减,直至扣完为止。
工程进度款:每月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造价(不含暂列金额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75%支付工程款;
工程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已完工程造价的75%(含预付款),但不超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80% 。工程结算由发包人报送政府投资审核部门审核结果为准,通过审核后一个月内支付到工程结算造价的95%,余下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保修金:审核结算价款的5%(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年期满之日起,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照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承包人须继续履行保修义务。经发包人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在14天内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额)。
二十三、(1)原文: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格式”的“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的第58.10款的“合同工程有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各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下:承包方在单位工程完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后15天个日历天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30天内甲方不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修改:“合同工程有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各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下:承包方在单位工程完工,提交完整、齐备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申请,并经发包人审核无缺、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若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不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2)原文: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格式”的“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的28.4款的“28.4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 / (1) 支付担保的金额:/ (小写 )/(2) 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签订本合同时。 □其他时间: (3) 出具支付担保的银行: ”
修改:28.4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银行保函 (1) 支付担保金额:合同价的10% (小写 )/(2) 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þ签订本合同时。 □其他时间: (3) 出具支付担保的银行:
(3)原文: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格式”的“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的第28.8款的“28.8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履约担保可采用以下任一方式:①银行担保;②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外地担保公司须先办理进驻备案手续);③现金担保(转帐或电汇至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设帐户)。”
修改:28.8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履约担保可采用以下任一方式:①银行担保;②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外地担保公司须先办理进驻备案手续);③现金担保(转帐或电汇至发包人的专设帐户)。
二十四、原文: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的“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的第79.1款“þ 约定预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10%,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在工程预付款内扣减。其它支付办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规定确定。”
修改:þ 约定预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10%,其中: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保证金在工程预付款内提取。其它支付办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规定确定。
二十五、原文: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的“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的82.1款的“þ 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结算程序和时限为:按通用条款82.2款至82.5款的规定结算程序办理;时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含预付款,不含暂列金额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80% ,工程结算由发包人报送政府投资审核部门审核结果为准,通过审核后一个月内支付到工程结算造价的95%,余下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修改:þ 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结算程序和时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已完工程造价的75%(含预付款),但不超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80% ,工程结算由发包人报送政府投资审核部门审核结果为准,通过审核后一个月内支付到工程结算造价的95%,余下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二十六、原文: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的“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的第84.2款的“(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的“þ其他为工程总价款的5%。”
修改:þ其他为审核结算价款的5%。
二十七、原文: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的“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的“84.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的“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年期满之日起14天内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额;因承包人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履行无偿保修义务后方可全额返还质量保证金。”。
修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年期满之日起,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照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承包人须继续履行保修义务。经发包人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在14天内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额;因承包人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履行无偿保修义务后方可全额返还质量保证金。
二十八、增加: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格式”的“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的“80.3 管理要求 (1)承包人受发包人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发包人授权委托的第三方项目管理机构的管理、监督、考核。”
二十九、原文: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第一部分 投标函格式”的“四、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云浮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
序号 |
项 目 内 容 |
约 定 内 容 |
是否响应 |
备注 |
1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价的10% |
|
|
2 |
低价风险金 |
按招标文件约定 |
|
|
3 |
施工准备时间 |
按合同文件约定 |
|
|
4 |
误期违约金额 |
按合同文件约定 |
|
|
5 |
误期赔偿费限额 |
按合同文件约定 |
|
|
6 |
提前工期奖 |
按合同文件约定 |
|
|
7 |
提前工期奖限额 |
按合同文件约定 |
|
|
8 |
施工总工期 |
共 个日历天 |
|
|
9 |
质量标准 |
符合《工程质量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10 |
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限额 |
按合同文件约定 |
|
|
11 |
预付款金额 |
合同价的10%(不含暂列金额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在工程预付款内扣减。 |
|
|
12 |
预付款保函金额 |
按合同文件约定 |
|
|
13 |
进度款付款时间 |
每月15日前 |
|
|
14 |
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 |
按合同文件约定 |
|
|
15 |
保修期 |
按合同文件约定 |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修改:
项目名称:云浮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
序号 |
项 目 内 容 |
约 定 内 容 |
是否响应 |
备注 |
1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价的10% |
|
|
2 |
低价风险金 |
按招标文件约定 |
|
|
3 |
施工准备时间 |
按合同文件约定 |
|
|
4 |
误期违约金额 |
按合同文件约定 |
|
|
5 |
误期赔偿费限额 |
按合同文件约定 |
|
|
6 |
提前工期奖 |
按合同文件约定 |
|
|
7 |
提前工期奖限额 |
按合同文件约定 |
|
|
8 |
施工总工期 |
共 个日历天 |
|
|
9 |
质量标准 |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10 |
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限额 |
按合同文件约定 |
|
|
11 |
预付款金额 |
合同价的10%(不含暂列金额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中: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在工程预付款内提取。 |
|
|
12 |
预付款保函金额 |
按合同文件约定 |
|
|
13 |
进度款付款时间 |
每月15日前 |
|
|
14 |
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 |
按合同文件约定 |
|
|
15 |
保修期 |
按合同文件约定 |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三十、删除: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格式”的“施工(监理)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押证一览表”。
三十一、原文: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的“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的第79.4款“þ预付款按照每月应支付工程款的20%扣回,至支付到合同价(含预付款,不含暂列金额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80%时扣完。”
修改:þ预付款按照每月应支付工程款的20%扣回,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已完工程造价(含预付款,不含暂列金额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75%或合同价的80%时扣完。
三十二、本修正书与招标文件规定有不一致的,以本修正书为准,其他投标事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三十三、原文: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投标截止时间”的“2017年5月5日9时30分”。
修改:2017年5月11日9时30分
三十四、原文: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的“2017年5月5日9时30分开标地点: 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浮市区城中路111号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修改:开标时间:2017年5月11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浮市区城中路111号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人:云浮市华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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