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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17年03月10日 出处:云浮市住建局
1.1 招标目的
1.1.1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云浮市中等专业学校运动场、游泳池、挡土墙、围墙及配套工程。
1.2.2 工程位置:云浮市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内。
1.2.3 工程规模:云浮市中等专业学校运动场、游泳池、挡土墙、围墙及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400米运动场1个(含足球场、单边看台)、25m*50m游泳池1个、挡土墙、围墙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等建设内容。
1.2.4 工程范围:云浮市中等专业学校运动场、游泳池、挡土墙、围墙及配套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报建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等。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给排水工程、挡土墙、围墙工程及其他相关配套工程。以及保障和满足主体建筑物使用功能需求的其他所有设施、设备和配套工程设计。既包括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地质勘察、以及上述建设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
1.2.5 项目批准文件:云发改社 [2009]8号文。
1.2.6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筹和银行贷款解决。
1.2.7 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报建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等。
1.2.8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17 年6月,竣工日期为 2017年12月。
1.3 投标资格
1.3.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1.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资质,如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单位,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③对联合体的要求:
a.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以具备设计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b.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c.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d.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e.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f.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1.3.3 投标人须持有云浮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云浮市建筑市场诚信手册申请表》,《云浮市建筑市场诚信手册申请表》的有效范围为最新月度考评结论为B级或以上(不含B-)。
1.3.4 投标人在本公告发布前已到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企业信用信息库录入、并已网上公示,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提供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截图公示网页),且投标人必须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企业后台点击网上报名,对未按要求办理的企业(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1.3.5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的网页打印件。
1.3.6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1.3.7 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已到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经办人备案,投标人到交易中心办理相关业务,必须由持证的投标经办人来办理(企业法人除外,联合体投标人应为牵头人的前述相应人员),对未办理“投标经办人备案”的,交易中心不予受理。
1.4 资格审查、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1.4.2 各潜在投标人,自2017年3月10日开始可在云浮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网、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附件。
1.4.3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节假日除外)到云浮市金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云浮市云城区龙华路138号二楼)支付招标(成果)文件工本费 500 元。
1.5 现场考察
1.5.1 集合时间:2017年3月17日上午9:00正。
1.5.2 集合地点:云浮市中等专业学校党员活动室。
1.6 费用
1.6.1 设计费浮动幅度为按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统一下浮20%~100%计取。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方案设计费各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作投标经济补偿,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授予项目设计合同,支付合同约定的设计费用。
[注释]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1.6.2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设计费结算方法:按国家收费标准乘以(1-中标下浮率)执行,其中工程设计结算收费计费额按经招标人批准的工程结算价为准。若工程结算价超过1500万,则最高按1500万计算。
1.6.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进退场费、水电费、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勘察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综合包干单价由各投标人按不高于(≤)人民币170元/米报价,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投标书按废标处理。
1.7 工期:
1.7.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5工作日内完成初
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
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
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如果误期损害赔偿费累计达到30%,则按违约处理,
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
1.7.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如果误期损害赔偿费累计达到30%,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
1.8 其他事项
1.8.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8.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8.3 除招标人已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资料外,其余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
1.8.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
件为准。
1.8.5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建设报、云浮日报、广东招投标监管网、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1.9 招标人
1.9.1 名称:云浮市中等专业学校
1.9.2 联系人及电话号码:黄先生,0766-8836037
1.10 招标代理机构
1.10.1 名称: 云浮市金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10.2 联系人及电话号码:刘先生,0766-8922209
1.11 交易服务机构
1.11.1 名称: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1.2 联系电话:0766-8810966
日 期:2017年3月10日
附件:招文(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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