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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26年05月21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质〔2026〕12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在建工地: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消防施工质量、工地扬尘、建筑垃圾处置等工作,压实各方责任主体职责,按照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我局定于5月下旬开展2026年第二季度全市房屋市政工程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全市所有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且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26年1月1日以后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合格及备案抽查检查合格建设工程。
二、抽查内容
(一)建筑市场方面。
1.在建项目是否全面落实用工实名制考勤、工程款支付担保、工人工资支付分帐管理等。
2.招标投标活动监管情况。招标文件是否存在设置各类不合理的限制和壁垒;是否涉嫌存在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中标后合同履约情况。
3.发承包违法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是否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
(二)工程质量管理方面。责任单位质量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建筑材料、构(配)件进场验收、见证取样送检和检测、使用台账建立情况,混凝土浇筑、试件制作及养护,桩基质量控制等国家及省有关规范执行情况。
(三)施工安全管理方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生产安全教育培训、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建筑工地电气火灾综合整治、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管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控、特种作业安全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事故救援应急演练、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及服务对接和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成果应用等工作开展情况。
(四)消防审验工作方面。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范围受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要求审批;已办结的合格件是否存在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款的情况;是否落实消防设计文件要求;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是否履行消防设计、施工等责任情况。
(五)其他工作方面。大气污染防治、食品安全、燃气安全、职业病防治、建筑垃圾源头管控等工作落实情况。
三、抽查方式
采取“双随机”方式开展抽查工作。
四、时间安排
2026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请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各项迎检工作。请质安科、市场科、公用科、消防科、市质监站、安监站、市云建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做好执法(检查)人员的工作安排。
附件:1.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综合执法检查表
2.建筑垃圾管控检查用表
3.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情况抽查表
4.在建工程项目落实用工实名制等情况检查表
5.招标项目检查表
6.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行为检查表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19日
(联系人:质安科黄志恒,电话:8831572;市场科伍颖莉,电话:8838773;公用科梁荆,电话:8837189;消防科钟立敏,电话:8839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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