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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25年04月29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4〕20号)工作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云浮市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4日
云浮市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云浮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及当前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
一、总体思路
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加快构建云浮市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根据云浮市实际情况,研判住房需求,完善“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以政府为主保障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以市场为主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在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下逐步寻找新平衡点,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二、2024年住房发展回顾
2024年,我市新建商品住房批准预售78.57万平方米,5741套,新建商品房住房销售总面积113.91万平方米,商品住房销售套数8243套。各类保障性住房供应稳步增加,筹建49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累计实施发放租赁补贴404户。我市户籍中等偏下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需求得到及时保障,轮候时间均在1年以内。住房公积金稳健运行,归集方面,全市住房公积金新增开户单位248家,新增缴存职工1.1万人,年度归集额31.83亿元,全市累计缴存额292.95亿元。使用方面,2024年购房提取9.92万人,金额24.52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95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06.71亿元,实现增值收益0.68亿元。
三、2025年住房供应目标
(一)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根据我市经济发展、人口变化、产业布局、住房供需等情况,2025年,计划供应商品住房用地82.12公顷。
(二)商品住房供应计划。结合2024年商品房供应、销售、库存情况,2025年房地产开发投资目标为46.2亿元,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目标为144.43万平方米,计划上市面积约112万平方米,计划上市套数约7378套。
(三)保障性住房供应计划。稳步提升住房保障水平,持续做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2025年,计划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不少于354户。
(四)“三旧”改造计划。2025年我市“三旧”改造计项目11个,“三旧”改造面积33.09万平方米。
(五)2025年房地产项目融资需求。2025年,继续加强政银企沟通平台,精准对接项目融资需求,合力推进房地产项目融资落地。推动金融机构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对进入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项目应贷尽贷。2025年全市商品住房项目融资需求约为20.35亿元。
(六)2025年住房公积金发展目标。202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将继续保持积极稳健的增长态势。归集方面,计划实现年度归集额32亿元;使用方面,预计全市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5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亿元,实现增值收益0.5亿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要素保障。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研判预测各类人群的住房发展需求,合理配置要素资源,以市场需求决定住房供应,强化部门联动,摸清人口、住房需求、融资需求等底数,结合全市商品房去库化周期等,科学合理制定商品房开发用地供应计划,确保商品房供需平衡、价格平稳,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二)做好“保交房,稳民生”工作。落实《云浮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着力稳定市场主体信心,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努力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全面开展问题楼盘排查,积极推进楼盘问题治理,会同市级各部门,督促指导各县(区)不断优化“一楼一策”处置方案,推进存量问题楼盘整改销号;对突发风险项目,及时纳入市统筹,全力推动在建在售项目如期交付,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及时研判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房地产融资需求,强化统筹谋划,细化政策措施,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把握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和运行趋势,对市场异动及时提示、指导和预警;精准实施房地产调控,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推动修复房地产市场预期。
(四)兜牢住房保障民生底线。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一是以更好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需求为出发点,聚焦需求和供给两端,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积极吸纳社会力量,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依据保障对象的不同,制定不同的住房保障措施,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二是落实国家和省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土地供应、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等方面优惠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及时出台实施土地、财政、税收、金融等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管理办法,使保障制度更加规范、系统。
(五)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积极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积金贷款业务,继续实施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支持缴存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全面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大力推行“带押过户”公积金贷款和“商转公”贷款业务;进一步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的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持续推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高效办成。
(六)提升商品房开发品质。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兼顾,根据《住宅项目规范》的要求,明确土地出让条件与“好房子”建设相挂钩,不断优化商品房户型设计品质,推进住房迭代升级,提升,充分利用全市教育资源、旅游资源、康养资源、产业资源等优势,打造“绿色、低碳、智能、安全”好房子,不断提升房地产项目整体品质,确保不同面积、不同价位都有不同的高品质住房。探索开展高品质住宅项目试点,推动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鼓励商品住宅项目带装修交付,支持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高品质项目优质优价。推动全市房地产从普通商品房向高品质商品房转变、从普通房地产向康养房地产转变、从“第三代住房”向“第四代住房”转变。
(七)加快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改变传统点状开发建设方式,坚持系统化理念,统筹推进片区综合开发,打造“十五分钟”生活圈,加快完善房地产项目周边的交通、教育、医疗、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做到与房地产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将在建和新开工房地产项目相关联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纳入重点项目优先安排建设,联动推进嵌入式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深化绿美社区建设,打造一批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样板,不断补齐社区服务设施短板,全力改善人居环境,努力做到居民有需求、社区有服务。
(八)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5年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城市危旧房) 改造计划的通知》(粤建保〔2024〕261号)文件要求,指导各县(市、区)根据实际需求和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城中村改造目标、改造方式和改造类型,提出城中村改造发展指引、计划时序。健全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制定实施方案、指导意见、资金管理办法、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办法等,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
(九)谋划“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2026-2030年)编制工作。为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因城施策、因地制宜,谋划开展云浮市“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2026-2030年)编制工作,系统开展住房需求、好房子建设、新市民安居以及人、房、地、钱联动机制、职住平衡、产业与住房发展、住房金融等方面专题研究,根据人口情况、供需情况以及保障需求,全力编制好、实施好住房发展规划,以问题为导向,对住房发展各项政策、制度进行全面“体检”,以优化全市房地产政策,稳定房地产市场。
(十)强化行业监管。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商品房开发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房地产领域风险防控机制,防范化解住房领域矛盾纠纷。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规范房地产开发、交易、租赁、物业服务等行为,净化市场环境。推进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根据信用评价情况对房地产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完善房地产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布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政策信息,积极释放正面信号,引导市场理性发展。
附表:1.2025年各县(市、区)住房发展目标计划表
2.2025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3.2025年“三旧”改造计划表
附表1
2025年各县(市、区)住房发展目标计划表
附表2
2025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表3
2025年“三旧”改造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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