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本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云浮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网>>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文章内容
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25年01月06日 出处:本网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穿住房城乡建设发展全过程各方面,统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的领导。
我局始终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法治建设与全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一是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法12场次、专题讲座2场。二是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主持召开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年度法治工作,审定年度工作要点,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带头学法用法,学习宪法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带头宣讲住房城乡政策,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讲法、到企事业单位调研等方式,深入宣传和解读住房城乡政策。三是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制定《2024年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学法制度》等文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局党组定期听取和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全局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协调和督导,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今年以来,我局锚定“规范性建设更加精准、公共服务更加优质、便利度更加暖心”“三更加”目标,聚焦行政审批提速、服务效能提升、市政基础设施完善等方面攻坚发力,对标广州、深圳等先进地市改革经验,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1.持续推进审批改革。学习借鉴广州、深圳等先进地市,着力在优化审批流程,压减行政成本等方面持续改进,努力构建与先进地市无差别的工程审批营商环境。一是出台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分期办理竣工验收等改革政策,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办事流程,为企业早开工、早投产提供政策支持。二是全力推动“区域评估+告知承诺”改革。全市5个工业园区的区域评估工作全面铺开,全市由政府买单完成了46项区域评估成果,免费给企业共享使用,并在相应审批事项办事流程上予以简化和优化。三是工程审批高频事项实现电子证照全覆盖。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电子证照签发应用的通知》,全市工程审批事项实现电子证照签发50个,企业可自行上网查询打印电子证照。
2.优化升级市政公用服务。将“城镇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纳入《云浮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实施办法》的检查任务清单,牵头建立粤西片区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搭建城镇燃气“互联网+监管”平台在全省率先实现试运行,实现充装、销售、运输、配送、安检等全流程监管。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完成3.585公里,完成率119.5%,燃气橡胶软管完成更换5903户。同时,推进城市供水行业智能化监管,通过应用机器人落实抄表、引进非开挖修复技术减少漏损、扩项提升水质检测能力等措施 ,实现了持续、安全、稳定的城市供水超770天,地区水质检测合格率和管网压力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完善工作制度,健全法治体制。
1.加强法治机制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工作领导体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明确领导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任务分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职能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2、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一是落实依法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等,明确重大决策范围,规范议事决策程序。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制定住建系统发展的重要举措和事项,均按程序进行议事决策。二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专业特长作用,为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提供法律支撑,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为诉讼案件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3.高质量做好立法工作。一是配合做好《云浮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审议工作。10月23日,云浮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云浮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二是做好新出台法规规章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召开《云浮市燃气管理办法》、《云浮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专题培训会,邀请权威法学专家现场解读新立法规规章,增强一线执法人员对条文理解。印发专项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各地各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作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广泛开展新法学习宣传进机关、进园区、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全面拓展新法学习宣传广度,提升宣传质效,真正发挥地方立法对城市品质提升的推动作用,助力云浮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及时做好地方立法、部门规章的修订工作。科学评估地方立法的实效性,及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上位法变化,作出修改。《云浮市物业管理办法》已纳入年度立法修改计划报市司法局。
4.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2024年,我局审查规章、规范性文件20份,审核合同、协议、其他文件193份,并同步做好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审查工作。
(四)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公示制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认真开展年度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以案促改,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
(五)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组织开展法治集中宣传活动。今年以来,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市县两级住房建设部门联动普法,聚焦“住建无小事,法护千万家”现场宣传派发建筑质量安全、物业小区管理、燃气安全使用、垃圾分类、市容环境卫生、公租房申请等有关宣传单张和宣传小册子等8000多份(本),与现场群众深入交流,解答了现场群众有关法律咨询。通过物业小区、商业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垃圾分类宣传推广活动,使垃圾分类知识深入人心,提高垃圾分类普及水平。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作为法治建设基础任务,全面融入行政决策、法治宣传等工作中,进一步细化普法责任,推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相互促进。今年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完成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
3.抓好基层普法阵地建设。结合行业特点和法治建设需要,充分挖掘优质普法资源,积极打造行业特色普法阵地,通过创新普法形式,广泛传播法治文化,依法治保障行业健康发展。今年我局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挖掘和创建3个普法阵地,现均完成牌匾挂牌工作。同时,我局结合自身普法实践,向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八五”普法基层阵地普法资源共享平台推送5条普法信息,1条普法信息获得省级推荐。
(六)加强执法监督,统筹推动依法行政规范化。
以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健全法规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加强法制工作机制建设,夯实法治工作基础,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1.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24年,我局承办建议提案105件。省级建议提案3件,其中人大1件、政协2件(含闭会期间1件);市级建议提案102件,包括人大41件、政协59件,闭会期间2件;其中主办件24件、一把手提案1件、重点提案12件。建议提案答复率100%,满意率100%,全部建议提案办复类别均为A类。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审查。指导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通过化解疑难,提高办案效率;对本局行政处罚案件认真做好法制审查工作,在处罚审批表上加具法制审核意见,严格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减少和避免错案或出现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阶段被撤销的情形发生。
3.扎实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做好答辩应诉工作。2024年,我局涉及行政诉讼案件1件,已经两审获得胜诉判决。
二、存在问题
近一年来,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发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个别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还不够全面,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认识不够深入。二是行政执法监管偏重于事后监督,事前事中监督办法不多,措施有待加强。三是行政执法人员结构配置不全面,行政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亟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决策。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落实保障措施。严格落实集体学法制度,推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继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绩效考核,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持续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权责清晰、行为规范、公开运作、监督有效的机制,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明确执法主体和执法责任,加强执法协调。落实普法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知识讲座,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知识水平。
(三)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紧紧围绕当前工程建设、房地产、物业服务领域矛盾纠纷多发等难点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知识培训,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矛盾。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全面提高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能力,积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理性维权。
(四)聚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重点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全面提升执法工作质效。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0日
版权所有(c) 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6-8839206 单位地址:云浮市区星岩二路95号 ICP备案: 粤ICP备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 4453000050 公安备案: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 |
|||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