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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22年12月20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
根据《云浮市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云商改办函〔2022〕6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2022年度云浮市房地产市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请联合抽查部门及时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参与检查,请云城区住建局通知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企业做好迎检准备,保证检查期间有人员办公、备好企业公章。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20日
抄送:云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度云浮市房地产市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重大风险,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销售等行为,全面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模式
(一)检查人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参与本次“双随机”检查。
(二)检查对象。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按不低于5%的比例抽检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名单如下:
1.云浮市嘉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广东云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3.云浮市恒意诚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4.云浮市正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5.云浮市中天置业有限公司。
(三)检查时间。2022年12月22日,时间一天,各部门于2022年12月22日上午9:00在第一个检查点云浮市嘉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集合开展检查。
(四)检查内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云浮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市发展改革局: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市公安局: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涉嫌挪用资金、骗取贷款、职务侵占、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开展侦查打击。
市自然资源局:对已出让的项目用地是否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时间动工、竣工,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市市场监管局: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抽查方式。本次抽查以实地检查的方式开展。
(六)后勤保障。由于我局执法车辆使用情况紧张,拟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七)抽查结果处理。
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各部门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
1.对未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的信息应当由各部门自检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全社会公示。
2.检查中发现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应依法依规责令市场主体限期改正,市场主体在限期内改正的,视作正常予以公示处理。
3.检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存在轻微违法行为拒不改正或存在其它违法行为,由各检查部门立案查处,同时将处罚结果予以公示,对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八)抽查资料归档。各实施检查的部门,应当在检查结束之后,及时归档检查表格、证据等材料,并妥善保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发挥部门横向协同作用,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通过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等方式,扎实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出实招硬招,解决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依法依规查处。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大跨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该重罚的要重罚;对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进行要依法依规进行约谈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整治工作做法、经验和成效,充分运用网络、电视、报刊、新媒体等渠道,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定期推动开展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水平;及时公布违法违规企业及从业人员名单,曝光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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