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专区 | 无障碍 |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营商环境 > 营商政策 > 云浮市文件 > 金融服务
小心!有人以“应急转贷”名义实施非法集资活动
来源: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4-02-01 08:57:31 浏览次数:-
  • 分享到
  • 扫一扫
    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近日,一些所谓金融服务公司以“应急转贷”名义,以高息诱惑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宣称投资者资金主要为优质中小企业解决到期贷款续贷问题,回款周期3—5天,并声称由保险公司担保,保证投资者资金安全。

  在此提示,该类行为冒用应急转贷运营机构和银行保险金融机构名义增信、承诺高额收益、面向公众募集资金,已涉嫌非法集资,严重影响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一、从事向社会吸收资金业务的机构,必须经金融管理部门审批或备案,持牌经营。社会公众可登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在“在线服务”项下选择“许可证信息查询”,查询持牌机构资质,或致电相关金融管理部门了解情况,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二、市场主体应在登记注册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社会公众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市场主体经营范围。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属于违法行为。

  三、自觉抵制高利诱惑。市场上没有高回报、低风险金融产品,更没有“稳赚不赔”的理财项目。要高度警惕“保本保息”“低投入高收益”“高返利投资”的诱导宣传,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忽悠。一旦发现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请积极向公安机关、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反映、举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 微信
    扫码进入
    “云浮政府网”公众号
    了解更多办事资讯
  • 粤省事
    扫码进入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政务查办更快捷
  • 粤商通
    扫码打开
    “粤商通”APP
    超万项政务服务轻松办
  • 分享
    分享到
  • 12345
    扫码进入
    12345
    云浮市政务服务
    便民热线
  • 移动版
    扫码进入
    “云浮市政府”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