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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通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的通报》(粤安办〔2018〕17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通报》要求。
请各地迅速将本通报转发到辖区所有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并抓好贯彻落实。请各地将“两排查一整治”行动情况及相关表格(见《通报》中附件2、3、4)于 2018 年12月25日前报市安委办。
附件: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的通报_.pdf
云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