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云浮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00MB2C945582/2023-00017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1-28
名称: 问:什么是重复参保?重复参保后可以退费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2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问:什么是重复参保?重复参保后可以退费吗?

发布日期:2023-01-28  浏览次数:-

  答: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度内重复参保)或重复参加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跨制度重复参保),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参保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后,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停止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根据相关规定,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不能重复享受医保待遇。以上各类情形在保留一个参保关系的同时,应及时终止其他重复的参保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