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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云浮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00MB2C945582/2022-00256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11-17
名称: 医保政策问答之关系转移接续(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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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问答之关系转移接续(一)

发布日期:2022-11-17  浏览次数:-

问题1:《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适用哪些人群?

答1:主要适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因省内跨市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按规定在省内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选择职工医保退休后待遇享受地按照本办法执行。已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保障待遇的参保人不适用本办法。


问题2: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如何处理?

答2: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跨市使用,不划转、不提现。参保人员跨省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原则上随其划转,特殊情况无法转移时可以划入本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