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4日
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
11月29日至12月5日
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
今年“宪法宣传周”主题为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具有最高的
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
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共有5个部分,分别是: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1)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议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4)保障妇女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正当权利等。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200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决定明确,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2015年
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2016年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2018年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2019年
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0年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2021年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

法令行则国治
法令弛则国乱
新时代下宪法的精神不断发扬
让我们一起自觉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
让宪法成为我们共同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