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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海关总署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73号 公布《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七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六批)》
发布时间:2020-12-31 16:24:12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 【字体:
【发布单位】外贸司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73号
【发文日期】2020年12月30日

  为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公布《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七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六批)》,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1.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七批)

               2.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六批)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生态环境部

2020年12月30日


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七批).pdf

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六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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