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商务局"网站 是否继续?
为进一步促进消费,根据省商务厅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智能家居产品补贴活动公告如下:
一、活动名称
云浮市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智能家居产品补贴活动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范围
根据省定第一批地方自主补贴品类清单,我市先行实施以下4类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补贴:
1.智能门锁;
2.智能打印机;
3.智能显示屏(含投影仪);
4.适老化呼吸辅助医疗器械(含呼吸机、制氧机);
后续我市将根据省定品类清单及活动开展情况,开通其他补贴品类,具体以领券活动页面为准。其中,纳入国家能效、水效产品目录的产品,能效、水效等级须为 2级及以上。补贴商品收货地应在广东省范围内。消费者购买补贴商品的支付日期和销售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均不得早于活动开始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12月31日。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产品最终销售价格为商品减去生产、流通环节所有优惠后的价格,以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
三、实施期限及消费券领用
(一)活动实施时间:2026年6月19日至12月31日。消费者购买产品的支付日期和销售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均须在对应品类的活动实施期内,方可享受补贴;若活动资金提前使用完毕,活动提前结束。
(二)发券渠道:云闪付APP、微信“粤焕新”小程序。
(三)发券时间:自6月19日起,每日上午9点发放。实行总额控制、先领先得、领完即止。
(四)券有效期:智能家居类消费券自获取之日起,当日23:59:59前有效。消费券逾期失效后,可重新申领,最多支持重领2次,超过规定次数将不予补发。因消费者个人原因退券、逾期失效后重领的,计入领取次数;因商家缺货、商品质量问题或系统故障等非消费者原因退券的,经平台核实后不计入领取次数。退资格默认删除资格券,并占用一次领取机会(退券重领、过期重领、再次领取均计入领取次数限制)。单笔交易仅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且仅限购买一件对应品类商品。
四、补贴申请
活动参与经营主体先行垫付个人消费者购买活动商品时抵扣的补贴资金,需通过“粤焕新”公共服务平台,上传消费者姓名、手机号、销售发票、产品品牌及型号、产品安装照片、交易小票、发货单(或签收单)、收货具体地址等补贴申请材料。经营主体应按商品实际销售价格(即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与政府补贴金额之和)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需注明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购买产品名称、型号、补贴商品初始销售价格、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实际支付金额等相关信息。原则上,活动参与经营主体应在商品交易(消费者支付)日期起45日内,完成相关票证上传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补贴不可叠加。本次活动补贴与国家及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以及其他政府资金补贴活动不可重复享受;同一件产品,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政府补贴进行申领。
(二)诚信参与,规范秩序。为保障活动公平公正,严禁虚假交易、跨地区重复购买、大量囤货、虚标原价再补贴、骗补套补等违规行为。请广大消费者诚信参与活动,若发现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参与活动的智能家居产品均已建立价格库,商品售价高于备案价格的,将无法享受本次补贴。
(三)资金有限,先到先得。如云浮市2026消费品以旧换新智能家居产品补贴活动资金预算使用完毕,本次活动将提前结束。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