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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的通知》(粤府〔2025〕56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6年促进内外贸合作与提升--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综函〔2026〕8号)等规定,现将拟安排项目计划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3月27日。
二、咨询反映:综合规划科,电话:8833949,邮寄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兴云中路69号五楼综合科。
三、有关要求:若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云浮市商务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应具体详实,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未提供明确的可查证线索,或逾期提出异议与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的拟安排项目不是最终下达计划,不作为相关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项目计划以云浮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附件:2026年省级促进内外贸合作与提升--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项目计划表
云浮市商务局
2026年3月20日
附件
2026年省级促进内外贸合作与提升——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项目计划表
